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目录请点此(链接)。
(二)公开渠道
1.芗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发布会等媒体、微信公众号“芗城区政府网”等政务新媒体。
3.本机关同时在芗城区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及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政务公开专区),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芗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益华路1号
咨询电话:0596-6069601(导办台);投诉电话:0596-6069611(督查室)
芗城区档案馆
地址:芗城区大学路10号二楼
联系电话:0596-2661323
芗城区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点此查看)
(三)公开机构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96号
联系电话:0596-202303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 申请受理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
咨询电话:0596-2023036
传真号码:0596-2027484
电子邮箱:xcxxgk@163.com
通信地址:芗城区南昌路96号区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363000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下载《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点此提交),受理机构将向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确认电子邮件,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点此查看)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芗城区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