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芗城区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活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0-04-09 16:32 来源: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

现将《芗城区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活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芗城区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活动应急预案

当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阶段,清明将至,为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交叉感染,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52号闽机发M048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区政府成立清明节暂停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戴木典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陈田玲 区民政局局长

卢永旺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  林桂芬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长禄 芗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黄郑发 区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林建霖 区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郑  民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宋德勇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  平 芝山镇政府副镇长

陈勇明 天宝镇党委统战委员

王景联 石亭镇党委副书记

张文龙 浦南镇党委副书记

魏晨龙 东铺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清炎 西桥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

张清辉 新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海兵 巷口街道党工委武装部长

张秋婷 南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沈志强 通北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陈田玲兼任,副主任由成员单位领导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民政局社会事务股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协调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清明节暂停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协助领导对突发事件和紧急要情进行快速协调和处置;承担清明节期间总值班工作,协调办理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各类应急信息。

三、各部门的具体职责

宣传部门: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和清明节暂停祭扫服务管理政策措施,发布公告,加强网络舆情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政府的侵害,有效防范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加强对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引导群众选择非实地祭扫,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要积极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倡导通过简约的方式缅怀亲人。

公安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准备,重点区域为双凤山公墓。对不听劝导、寻衅滋事等行为,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制止和处罚。

应急部门:督促镇、街道完善落实各项森林防灭火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及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清明节暂停祭扫期间,及时协调处置突发的火灾事故。

消防部门:督促镇、街道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及时发布火险和火灾信息,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清明节暂停祭扫期间,及时处理突发的火灾事故。

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开展森林等地防火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密度,严格管理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宣传防火知识,加强火源管控。

民政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清明节暂停祭扫工作专班,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和强化检查。督促双凤山公墓单位做好清明节暂停祭扫服务的通告,负责疏解来访来电市民的焦虑情绪,取得公众理解、支持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祭扫服务工作。

各镇、街道:完善清明节暂停祭扫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积极引导辖区群众,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应自觉按照暂停祭扫活动的有关要求,不到公墓、散坟安葬区等祭扫场所进行祭扫活动,倡导树立文明祭祀理念,采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方式祭奠逝者。 各镇及街道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从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两方面加强巡查管护和宣传劝导工作,重点加强清明节暂停祭扫的管控。对违反规定的突发事件,报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及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法从严处理肇事者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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