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0-10-22 00:00 来源: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场监管所,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

 《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应急预案》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022

 

                                       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应急预案

 

  为及时防范和有效处置涉及市场监管环节的新冠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减少疫情对经济发展的不良影响,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区市场监管局按照“预防为主、联防联控、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和职责分工,做好市场监管环节新冠肺炎疫情的风险预防、控制和处置等应急管理工作,坚决杜绝疫情扩散。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区市场监管局及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市场监管环节疫情防控和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调整区市场监管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食药总监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股室及各市场监管所为成员单位。下设10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组,由食安股牵头,负责疫情防控的综合统筹工作,牵头汇总各工作组情况。

  2.协调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与区委区政府联系,以及局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行政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野生动物交易监管组,由市场股牵头,主要负责配合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的野生动物交易监管工作。

  4.食品流通及餐饮监管组,由食安股、餐饮股牵头,负责组织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的监督落实。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人员及冷链食品核酸检测。配合属地镇街做好农贸市场的卫生检疫工作。负责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及相关疫情防控工作,督促餐饮经营者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提倡分食就餐、节约用餐。

  5.药械监管组,由药械股牵头,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管相关职责,督促辖区内零售药店对每日购买退热、止咳等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的人员,要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医保卡购药的除外),并及时收集汇总信息共享给区数字办。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医疗物资储备工作。

  6.电梯安全监管组,由特安股牵头,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期间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等重点单位电梯安全保障工作。

  7.价格监管组,由价格监管股牵头,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期间的价格监督工作,加大对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等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物资保障。

  8.质量监管组,由质监股牵头,质计所配合,负责疫情防控的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有关设备、仪器的检验检测。

  9.投诉举报组,由12315台牵头,负责涉及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疫情防控相关投诉举报工作,坚持有诉必应,畅通维权渠道。

  10.宣传组,由应急股牵头,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舆情监测、应对和科普宣传等工作。

  区局其他股室及各市场监管所根据牵头股室工作需要全力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处置

  区市场监管部门获知辖区市场监管环节出现可能涉及新冠病毒疫情的,要第一时间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市场监管局报告,通报区卫生健康部门,并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

  (一)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当地疫情应急预案,配合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封存涉疫食品、药品及其原辅材料、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相关器具,封闭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二)切断人员传播途径。由卫生健康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仓储运输、后勤保障等全部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分别采取医院救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观察等分级管控措施,有效切断人员传播途径。

  (三)管控食品药品等产品安全风险。牵头调查原辅材料来源、采购数量、使用和运输情况,以及食品药品等产品生产、库存、运输、销售情况,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相关产品、原辅材料以及相关包装物进行病毒核酸抽样检测。

  经核酸检测等确认食品药品等产品或包装物受到污染的,要调查研判可能受到污染的范围,并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涉嫌受污染食品实施召回下架。

  (四)排查环境污染情况。对生产经营场所、仓库、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进行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进行病毒核酸抽样检测,全面排查环境污染情况。

  (五)及时妥善处置货物。对可能受到污染的食品药品等产品及其包装物,由负责处置部门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六)全面做好环境消杀。食品药品等产品及其包装物等物品清理后,及时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运输工具和生活场所进行消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配合。要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卫健、海关、商务、工信、交通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合作,提升工作合力。

  (二)加强工作保障。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值守制度,做好防护口罩、车辆、通信器材等物质保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安全保护。加大监管人员培训,熟悉应急处置预案及自我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人身安全。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宣传。抓好信息报送,畅通信息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民众应对处置能力。

  六、其它

  (一)本预案由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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