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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漳州市芗城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漳州市芗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等2枚印章的通知

漳芗政办〔2023〕41号

各镇、街道,金峰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漳州市芗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国防动员办公室牌子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漳委编办〔2023〕5号)文件精神,为方便工作开展,决定从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漳州市芗城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漳州市芗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同时,废止“漳州市芗城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印章。

 

附件:1.启用印章印模

   2.废止印章印模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

启用印章印模

序号

新印章印模

序号

新印章印模

1

 

2


附件2

 

废止印章印模

废止印章印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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