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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漳州市芗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

漳芗政文〔2024〕29号

各镇、街道,金峰开发区,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贯彻执行《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适应现阶段行政执法工作,充分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示制度,现将漳州市芗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予以公布:

序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办公地址咨询或投诉电话门户网站
1漳州市芗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张喆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惠民路8号0596-2931505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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