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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文明骑行
访谈时间:2024-05-31 15:00 访谈嘉宾: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副大队长:陈俊明 访谈背景:

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二轮电动自行车已逐渐成为我区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安全文明驾乘电动车是每一名交通参与者应尽的义务,也是平安出行的保证。近期,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漳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将《漳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若干规定》做为重点立法项目,由此可见电动车安全文明骑行已经越来越引起大家的重视。今天我们邀请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副大队长陈俊明,就“电动车文明骑行”话题与大家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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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2024-05-31 15:00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芗城区政府网政务访谈。我是主持人小唐。今天我们今天请到访谈室的嘉宾是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副大队长陈俊明同志,他将围绕“电动车文明骑行”这一话题与大家进行交流。您好,陈副大队长!
  •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副大队长:陈俊明 2024-05-31 15:00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我是芗城交警大队陈俊明,非常高兴能通过芗城区政府网和大家进行交流。
  • 主持人 2024-05-31 15:01
    近年来,芗城区的电动车迅速增长,种类也起来越多。有二轮的、三轮的、四轮的,既有电动自行车,又有电动摩托车、还有超标两轮电动车、残疾人电动车、老年人代步车等。究竟什么样的电动车才能上路行驶?
  •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副大队长:陈俊明 2024-05-31 15:02
    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是符合国家3C标准,合法取得并按规定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的二轮电动自行车(简称绿牌)。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合法取得并按规定悬挂轻便摩托车或普通二轮摩托车号牌的电动摩托车可以上路行驶,但芗城区中心城区实行摩托车禁行管理,合法的电动摩托车可以在禁行区外行驶,不得进入禁行区域内。超标电动车、残疾人电动车、三四轮老年人代步车(俗称老头乐)这些车辆均不符合国家标准,无法取得非机动车或者摩托车号牌,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此类车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市民朋友切勿购买、驾驶或乘坐。
  • 主持人 2024-05-31 15:02
    目前芗城区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有多少?常见的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有哪些?每年因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的引发交通事故有多少?危害究竟有多大?
  •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副大队长:陈俊明 2024-05-31 15:03
    据统计,截止2024年1月,芗城区有挂牌登记的二轮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到522098辆。市区常见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主要有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无牌上路行驶、假牌、套牌,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和非法加装遮阳装置等。2023年,芗城区全区因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共2548起,死亡7人,受伤521人,占全区因交通事故人员造成人员伤亡总人数约35%。电动自行车不文明骑行的行为引发交通事故已经成为我区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成因,其危害性不容忽视。
  • 主持人 2024-05-31 15:03
    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的危害性真是大,那市民朋友应当怎样驾乘电动自行车,才能做到安全文明骑行,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副大队长:陈俊明 2024-05-31 15:06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大市民朋友在驾乘电动自行车时,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是驾乘人员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头盔可以有效保护头部,降低伤亡率,是骑行车辆最重要的安全防线。我们在日常执勤中发现,大多数市民出行其实都有携带头盔出门,就是将头盔当成摆设都吊在车上。
    二是车辆上路前,应当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取得非机动车号牌不仅方便管理,也是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办的重要依据,无牌车、套牌车肇事逃逸查找起来难度极大,无疑将给受害者造成巨大的损失,其危害性不言而喻。
    三是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按道行驶,不得逆向。因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教训是惨痛的,代价是巨大的,
    四是不得违反规定加装雨棚、遮阳棚等装置,影响交通安全。不少市民为了图方便,以为加装这类装置可以遮风挡雨,殊不知电动自行车加装装置后,扩大了车体面积,影响了电动自行车的灵活性,增加了擦碰事故的发生率;行驶过程中驾驶人视线受阻,增大路段盲区范围,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此外,此类装置支架多由硬质塑料或金属件制成,发生事故时极易对人体造成二次损害,危害性极大。
    五是驾驶时不得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或手中持物。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或手中持物,一方面对车速、车距的把握和制动的控制以及驾驶人的视线都存在极大影响,妨害驾驶安全;另一方面这种行为会造成驾驶人一心二用,妨碍驾驶人对路况和周边情况的观察,一旦遇到紧急或突发情况,会大大削弱驾驶人的应变能力和反应时间,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六是不得饮酒驾驶、违规载人。我们常说“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类车也包含电动自行车,饮酒后驾驶车辆人的身体反应能力和协调能力受到影响,遇突发情况可能导致无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同时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会影响车辆的稳定性,行车不稳,转向困难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 网友 2024-05-31 15:06
    这样看来安全文明骑行电动自行车和我们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那针对这些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我们交警部门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副大队长:陈俊明 2024-05-31 15:09
    针对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非法安装遮阳伞、三四轮电动车违规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大队实行常态化管理,今年以来主要做了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每天早晚高峰加强劝导;每天上午、下午、夜间三个时段开展集中整治整治行动,查处电动自行车不文明驾驶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查处到的涉及公职人员或学生等群体的,抄送市区两级文明办和教育部门,直接与单位、个人文明创建挂钩。对辖区外卖、快递、等配送企业进行统一登记,通报辖区各电动自行车配送企业交通违法情况并抄告相关部门,要求企业针对通报情况进行整改。1至4月份累计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4.3万起,劝导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7.2万起,查扣超标电动车、摩托车约3000部,查扣三四轮电动车近600辆。二是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胜利路、钟法路设置机非隔离护栏,丹霞路与南昌路叉口改造、胜利路与延安路叉口改造等,尽可能改善电动自行车通行、停放条件,让电动自行车有路可走、有地可停。加大科技投入,建设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闯红灯自动抓拍系统。三是做好车辆源头管控。持续推进辖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落实“买车送头盔”、帮忙办理登记上牌等服务;沟通辖区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批量对共享电动自行车办理挂牌手续。四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加大电动自行车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以案说法,对典型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案例进行曝光,特别是“一老一少”、驾驶员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着力提升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1至4月份累计共发布电动自行车典型事故案例67起,曝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150起,开展系列宣传活动42场,发放宣传手册、交通安全小礼品30000份,播放警示教育片5部。五是积极参与和响应地方性立法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 网友 2024-05-31 15:09
    听了陈副大队长的介绍,我们了解了芗城交警大队为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做出了很多努力。那在今后的工作中大队将如何做?
  •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副大队长:陈俊明 2024-05-31 15:12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队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1、重拳整治,“处罚+教育”相结合巩固成效。也为下一步关于《漳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若干规定》的落地实施营造声势,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提倡安全文明骑行。
    2、多措并举,“学+劝”结合宣传入脑入心。除在媒体平台发布提示信息、典型案例外,把组织体验环节引入交通安全教育机制。通过向现场的交通违法人发放红马甲化身交通安全宣传员,正确引导周围周围群众摒弃交通陋习,积极参与各类交通违法劝导,巩固整治及教育成果,最大限度提升宣传覆盖率、知晓率、影响力,努力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文明出行的意识,形成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好氛围
    3、强化源头管理,健全工作机制。与单位、企业、学校、社区(村居)等形成联动,从车辆售卖、外卖快递企业配送、机关单位、学校、社区,再到家庭。逐级、逐项、逐步推动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文明骑行工作,进一步健全通报机制,对党政机关、单位、学校交通违法或不文明行为的,逐级曝光、通报、抄送,督促和倡导相关单位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文明骑行,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驾乘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总之,在当前芗城区当天车辆保有数及交通违法多发高发的情况下,交警部门的整治力度只会加强,特别是在“处罚+教育”的基础上,我队将加强科技的运用,启动抓拍设备,让交通文明真正“看得见”。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作为交通行为的参与者,同时也是文明交通的维护者,能够人人有责,为美丽漳州、文明漳州的城市创建提质增效。
  • 主持人 2024-05-31 15:12
    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陈副大队长的参与!同时,也谢谢广大网友对社会各界对电动自行车文明骑行的关注,我们下期再见,谢谢!
  •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副大队长:陈俊明 2024-05-31 15:12
    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