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金峰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因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漳州市芗城区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叶俊霞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吴艺强 区政府办副主任
宋 巍 区人武部副部长
蔡翔峰 区应急局局长
委 员:陈子铭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刘 炜 区委台办室务会成员
林繁榕 芗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费文海 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林淑平 区发改局一级主任科员
林荣坤 区教育局副局长
肖显云 区工信局副局长
蔡 昱 区商务局副局长
戴财富 区民政局副局长
黄达庆 区财政局副局长
林长茂 区自然资源局二级主任科员
吴加祥 芗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洪艺平 区住建局副局长
余广寒 区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
白成智 区水利局副局长
林佳仁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主任
张文海 区文体旅游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立宏 区卫健局二级主任科员
林根勇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秋祝 区统计局农村经济调查队队长
李育慧 区气象台台长
魏晨龙 区应急局副局长
郑鹏飞 区地震办副主任
谢学衍 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林 锋 区慈善总会副秘书长
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主任由区应急局魏晨龙兼任,负责区减灾委日常工作。
附件:漳州市芗城区减灾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附件
漳州市芗城区减灾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减灾委员会: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区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救灾活动,指导协调各地和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救灾工作,推进减灾救灾交流与合作。
区政府办(外办):负责重大灾害时国际救援和海外捐赠接收的协调、联络工作,辖区内外国机构和人员救助的协调工作,外国媒体采访报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应急条件下负责提供必要的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避险场所。
区人武部: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指挥所属民兵分队支援地方抢险救灾,必要时统一组织协调驻军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区委宣传部: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适时报道自然灾害预警及救助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客观正面报道;将防灾减灾有关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区委台港澳办:负责港澳台机构和港澳台胞救灾捐赠的协调、联络以及记者的联络、接待、管理工作。
芗城公安分局: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交通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队伍参加灾害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及演练。
区发改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建设程序组织减灾救灾项目的前期审查审批工作;负责争取和安排损毁项目灾后重建资金,协调有关项目建设。
区教育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助灾区政府做好受灾学校转移师生员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指导做好灾后学校重建规划方案及其相关修建工作;负责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员工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及演练活动。
区工信局(科技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减灾救灾关键技术的研究工作。
区商务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和协调有关商品储备和供应企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跨地区的应急生活必须品供应,按程序动用区商务局负责管理的区级商品储备稳定市场。
区民政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依法对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区财政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区级政府减灾救灾资金的安排、分配和监督检查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全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配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督促指导灾后的森林生态修复工作。
芗城生态环境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
区住建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指导开展城市棚户区改造;必要时组织发布灾情警报。
区交通运输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抢修因灾中断的国道、省道,确保通往灾区公路畅通;负责支持协调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协调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区水利局:参与防汛抗旱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抵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台风、暴雨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重大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和动物疫病的预报与防治工作;及时调拨区级粮食安全应急储备种子,指导农民采取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恢复措施;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
区文体旅游局:负责指导灾区广播系统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协调广电媒体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报道工作。
区卫健局:负责指导和调度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指导开展卫生防疫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卫生应急演练。必要时,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卫生救援。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服务。
区统计局:协助对灾情统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分析灾情统计数据。
区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评估;负责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
区应急局(地震办):承担区减灾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牵头组织较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组织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上级下达、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负责地震预警发布、监测预报、趋势判定、现场调查、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全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及演练。
区红十字会:负责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发所接收的捐助款物;参与灾后重建及社区备灾工作;依法开展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普及志愿者和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区慈善总会: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发所接收的捐助款物,参与灾后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