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芗城区人民政府 > 征用拆迁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漳州市中心城350602-02分区单元J-02、J-05、J-1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漳芗政文〔2024〕73号

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漳州市中心城区350602-02分区单元J-02、J-05、J-1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漳芗自然资〔2024〕6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位于芗城区振成巷以北、钟法路以西的漳州市中心城区350602-02分区单元J-02地块475.09平方米,芗城区振成巷以北、青年路以东的漳州市中心城区350602-02分区单元J-05地块489.66平方米及芗城区新华西路以南、芳华北路以西的漳州市中心城区350602-02分区单元J-15地块605.51平方米,共计1570.2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作为政府储备用地,其“四至”以收回土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