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芗城区司法局
2025-08-19 16:29 来源:芗城区司法局

一、职责职能

漳州市芗城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中共漳州市芗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漳州市芗城区司法局,设置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

区司法局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治市、治区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承办各部门、各镇(街道)、金峰管委会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

(三)承办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各镇(街道)、金峰管委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外文正式译本。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承担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金峰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赔偿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工科

(三)法治综合股

(四)法治督察股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六)社区矫正管理股(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与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合署办公)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区法律援助中心)

三、领导分工

郑柏苍(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程勇(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分管法治督察股、依法治区办秘书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挂钩司法所:天宝司法所、浦南司法所。

杨加敏(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三级主任科员):分管政工科、办公室。挂钩司法所:南坑司法所、通北司法所。

梁玉婷(副局长):分管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多元调处中心。挂钩司法所:新桥司法所、巷口司法所。

韩嵘(二级主任科员):分管法治综合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挂钩司法所:芝山司法所、石亭司法所。

肖健美(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工会工作。

阮少龄(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漳州市佳信公证处。挂钩司法所:东铺头司法所、西桥司法所。

黄建国(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依法治区办秘书股日常工作。

陈秀贞(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安置帮教工作。

林俊丽(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普法、宣传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51号司法局大楼

电话(传真):0596-202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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