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学技术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及科技创新发展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技术分析,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创新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政策。参与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工业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及重点物资和重要工业物资的铁路运输。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区工业行业发展、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并组织实施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管理区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全区科技计划项目。负责提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依法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有关信息化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及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按规定指导、推进科技、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对台港澳及“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等产业及科技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政府间及与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全区有关科技外事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协调全区工业产业园区(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建设。拟订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相关信息。配合做好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配合全区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提出电力价格调整建议。配合做好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配合做好全区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配合做好天然气调度工作,负责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配合做好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工作。配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做好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并配合指导和监督其落实生态下泄流量要求。
(五)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节能监察。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工作。指导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依法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材料工业、石化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按分工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相关质量监督管理。
(七)负责指导、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发展“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产融合作。
(八)负责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规划、政策,指导全区科普工作。
(九)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现代物流、工业设计、典当、融资租赁、小额贷款机构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十)负责指导全区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有关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工作。
(十二)拟订促进全区基础科学研究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区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协调指导全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三)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工作。对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试点工作。
(十四)拟订全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引领乡村振兴,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科技特派员工作。
(十五)拟订全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指导全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及绿色技术创新、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
(十六)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全区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七)负责全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创新调查、科技报告及科技统计。
(十八)负责引进国(境)外专家、智力工作。拟订全区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负责省级科学技术奖、政府友谊奖的提名推荐工作。承担漳州市芗城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科技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1.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依法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
2.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更好发挥政府规划指导、政策引导、协调服务作用。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转变。开展我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全面提升科研管理绩效,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活力,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4.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不断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能源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能源行业规划,规范能源市场运行秩序,监测分析能源生产、使用情况,提出能源综合调控目标,配合做好电力、煤炭等能源的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与协调,配合做好全区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组织煤、电、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供需衔接、调度工作,负责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配合做好电力应急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能源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审核、转报、安排能源重大项目,协调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协助统筹天然气规划、基础设施建设。
2.关于盐业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区盐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我区盐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我区盐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平衡协调全区食盐产能和产销总量,负责监督区级政府食盐储备库运营管理和储备盐应急动用。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相关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政策法规,承担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食盐质量安全,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区盐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或重大食盐违法案件,推进食盐信用体系建设等。
3.关于信息化职责分工。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主要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网络新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以及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统筹负责信息化产业、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工作。
4.关于矿山关闭监管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区总体规划等矿山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和生产开发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矿山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越批准范围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山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芗城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山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芗城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应当将相关矿山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区自然资源局。区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芗城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我区废弃矿山的治理工作。
5.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出版环节动漫作品及影视和网络视听中动漫节目的监管,按照网络出版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实施监督;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以及依法对动漫、网络游戏产品内容进行审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
6.关于工矿(含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工矿(含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为: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含煤矿)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含煤矿)行业区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7.关于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职责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共同参与的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具体职责分工如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工业安装工程(含设备、工业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及防腐绝热)质量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化工建设项目(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港口码头等水工建筑物的质量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化工建设工程安装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审批审核股)。
(二)科技服务股。
(三)成果管理股。
(四)投资规划股。
(五)资源综合利用股。
(六)融资服务股。
(七)经济运行股。
(八)装备和新材料工业股。
三、领导分工
欧阳思嘉(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工信局和区科技局全面工作。兼任区工业发展促进中心法人代表。
肖显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统战工作。分管经济运行股、装备和新材料工业股、芗城区工业发展促进中心。对应市工信局产业协调融合科、工业经济运行科、装备与新材料工业科、石化工业科、消费品工业科、电子信息科、软件和信息化推进科。
杨志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全面从严治党、机关效能、纪检、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信访、平安建设(含扫黑除恶、维稳)、法治、工会、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审核审批股、融资服务股、芗城区乡镇企业联合社。对应市工信局办公室、人事科、法规和审核审批科(市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中小企业科、生产服务业科。
洪盛祥(集体工业联合社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区集体工业联合社全面工作。分管投资规划股、科技服务股。对应市二轻工业联社,市工信局投资规划和科技科,市科技局办公室、资源配置与管理科、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科。
苏亚玲(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资源综合利用股、芗城区节能监测中心。对应市工信局能源科、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科。
黄伟昭(集体工业联合社副主任):协助局长和主任工作。分管成果管理股、漳州市二轻第二供销公司,协助主任分管科技服务股。对应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审核审批科(外国(海外)专家局)、成果转化与对外合作科、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齐国利(集体工业联合社副主任):协助局长和主任工作,分管区工信系统国有企业留守管理中心。
四、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57号
电话:0596-2023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