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
2025-08-19 16:39 来源:芗城生态环境局

一、职责职能

在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派驻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在派驻区域内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环境污染纠纷和信访投诉的处理,查处有关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承担芗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赋予的职责,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规划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股、审批审核股、污染防治股。

三、领导分工

陈松辉同志主持全局工作,分管人事、环保督察等工作。

吴加祥同志负责环境执法、环境信访、网格化管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环境应急管理、核与辐射、排污许可、项目环评审核审批、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工作,分管污染防治股、审核审批股、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工作人员。

许宇同志负责办公室、财务、法制、工会、保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效能监督等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党政目标、生态项目管理、生态环境年度目标工作,分管办公室、法制规划股和财务工作人员。

林炜同志负责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生态红线、精神文明创建、村居挂钩污染源普查及统计、乡村振兴、食品安全、农村污水等工作,分管环境监测站、生态建设工作站工作人员。

柯哲强同志负责执法大队日常事务、大气污染防治(大气办)、水环境污染防治、“点题整治”、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综治及扫黑除恶等工作,分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四、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32号

电话:0596-204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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