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职能
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芗城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政策和规划。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负责全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区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区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住房保障的资金安排,组织实施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分配工作;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配合市住建局做好调控、稳定辖区内房地产市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内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执行房屋租赁与经纪管理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推进全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实施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指导和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
(五)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做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工作。配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协调做好名镇名村的申报和保护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局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八)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业发展。指导和监督经区发改局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投资建设项目涉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九)负责经区发改局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投资建设项目涉及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工程建设审批相关工作;监督执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芗城区范围内除市住建局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以外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
(十)负责区管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审核审批股)。
(二)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股。
(三)建筑工程与城乡建设股(消防工程监管股)。
三、领导分工
| 姓名 | 职务 | 工作分工 |
| 曾文淇 | 党组书记 | 主持住建局党组全面工作,协助局长管理行政日常工作。 |
| 汪冕 | 局长 |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
| 洪义恒 |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
| 吕硕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协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受委托的人防事务(不含工程审批)等工作;分管安全、城市建设 |
| 洪艺平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牵头党组具体事务,协管组织、统战、政法等工作;分管征收、法治、营商环境、审核审批、建筑业发展工作 |
| 吴少平 | 房地产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 负责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发展,协管党建党务,分管机关党政群、工青妇事务 |
| 管鸣强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站长 | 负责区管建设工程及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消防审验,分管建筑业服务中心除建筑业发展以外的其他相关业务 |
| 陈仁茂 | 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 负责城乡建设工作;牵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协管综治、信访、维稳事务;负责参与区帮扶向荣建设集团工作组工作 |
四、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48号
电话:0596-2934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