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芗城区2025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漳芗自然资〔2025〕106号)收悉。经区政府2025年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拟定的《芗城区2025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拟挂牌宗地2025G07地块实际用地面积7.1527公顷(107.2905亩),用地性质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本次挂牌地块权属来源为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2〕76号、闽政地〔2025〕564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和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以漳芗政文〔2025〕110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你局公开挂牌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闽政办〔2018〕49号)及《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漳政综〔2014〕53号)等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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