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特定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服务业、居住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其他用地等用途分别评定,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科学制定和及时修订更新基准地价,对于规范土地市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上轮基准地价估价期日是2022年1月1日,距本次估价期日2024年7月1日已有两年多,为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特对漳州市芗城区石亭街道、天宝镇、浦南镇城镇基准地价予以更新并公布。
二、制定依据
严格遵循国家标准《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结合漳州市芗城区石亭街道、天宝镇、浦南镇实际情况,开展城镇基准地价修编工作。
三、适用范围
参照《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最新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并结合芗城区乡镇实际需求,本次石亭街道修编范围为东至寮里村,西至金凤路与宝兴路交界处,南至北环城路,北至厦蓉高速石亭出口。天宝镇修编范围为东至埔里村、后塘村、凤园村、后巷村,西北至G1523甬莞高速,南至九龙江。浦南镇镇区部分修编范围为东北至九龙江,西至联六线,南至松州村;浦南工业园区修编范围为东至联六线与厦蓉高速交界处,西至布坑水库,南至厦蓉高速,北至金沙村。
由于金峰经济开发区管辖的位于石亭街道北环城路以北、迎宾西路以东的北斗工业园区等区域已划到中心城区,此区域土地出让价格参照中心城区制定的标准执行。
四、主要内容
本次对漳州市芗城区石亭街道、天宝镇、浦南镇土地级别进行调整,并完成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其他用地等各类型基准地价的更新。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其他用地分为三级,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分为二级。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芗城区石亭街道、天宝镇、浦南镇商业服务业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0,居住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0,其他用地类型的标准容积率为1.0。
五、明确实施期限
本成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从本轮成果政府公布之日起至下一轮成果政府公布之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吴鸿辉
联系电话:0596-2024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