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芗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告
漳芗政文规〔2025〕5号

为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收益,进一步发挥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调节土地级差收益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福建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闽政〔2007〕2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闽政文〔2007〕454号)的规定,现对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一、城镇土地等级划分及税额标准

(一)一等区

1.范围:学府路→芝山路→胜利西路→大通北路→腾飞路→元光北路→漳福路→福响路→胜利东路→九龙大道→江滨路以内所包围的区域(含环线列举路名外侧)。

2.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20元。

(二)二等区

1.范围:一等地段外围,金峰南路→胜利西路→西洋坪路→大学路→芝山路→漳华路→漳华中路→益民路→腾飞路→九龙大道以内所包围的区域(含环线列举路名外侧)。

2.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5元。

(三)三等区

1.范围:二等地段外围,江滨路→林内路→胜利西路→惠民路→大学路→南坑路→漳华中路→龙文边界→九龙大道以内所包围的区域(含环线列举路名外侧)。

2.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0元。

(四)四等区

1.范围:三等地段外围,江滨路→北江滨路→谢溪北路→金星路→漳华路→北环城路→龙文边界→九龙大道以内所包围的区域(含环线列举路名外侧)及桥南片区。

2.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5元。

(五)五等区

1.范围:未列入上述范围属五等。

2.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3元。

二、执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0年,原执行文件《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的批复》(漳芗政文〔2008〕32号)同时废止。

 

附件:漳州市芗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划分及税额标准表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漳州市芗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

划分及税额标准表

 

等级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级别分布(具体范围)
一等20元学府路→芝山路→胜利西路→大通北路→腾飞路→元光北路→漳福路→福响路→胜利东路→九龙大道→江滨路以内所包围的区域(含环线列举路名外侧)。
二等15元一等地段外围,金峰南路→胜利西路→西洋坪路→大学路→芝山路→漳华路→漳华中路→益民路→腾飞路→九龙大道以内所包围的区域(含环线列举路名外侧)。
三等10元二等地段外围,江滨路→林内路→胜利西路→惠民路→大学路→南坑路→漳华中路→龙文边界→九龙大道以内所包围的区域(含环线列举路名外侧)。
四等5元三等地段外围,江滨路→北江滨路→谢溪北路→金星路→漳华路→北环城路→龙文边界→九龙大道以内所包围的区域(含环线列举路名外侧)及桥南片区。
五等3元未列入上述范围属五等。
附件: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