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5日,我局收到群众陈文锋举报,称发现其是漳州市品轩广告有限公司监事,但其本人对此全不知情。该公司属冒用其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办理注册登记,申请我局给予撤销登记。我局将漳州市品轩广告有限公司涉嫌冒名登记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http://fj.gsxt.gov.cn)——信息公告——其他公告——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公告栏目予以公示,公示期届满之日,未收到漳州市品轩广告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及其他材料。漳州市品轩广告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撤销市场主体登记情形,2026年1月22日,我局出具《市场主体登记撤销决定书》(芗市监撤〔2026〕3号)撤销漳州市品轩广告有限公司中陈文锋的监事事项。
特此公告。
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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