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芗城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2025年第二次专项债券用途调整及2026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6-04-30 16:02 来源:芗城区财政局

——2026年4月在芗城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芗城区财政局局长 李雪莲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2025年第二次专项债券用途调整及2026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省财政厅核定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6〕11号),省财政厅核定芗城区2026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3567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0234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333万元。截至目前,我区202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2266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509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87574万元。

二、2025年第二次专项债券用途调整资金安排使用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班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工作的通知》(闽财债管函〔2025〕10号),我区认真展开梳理,申请调整用途债券资金共9314万元。调整后所涉项目均为已列入我省专项债券准备项目清单中的在建续发项目,符合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要求。用于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专项债券结余部分申请调整的,已经同级清欠办(工信部门)确认。现将调整方案汇报如下:

1.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宝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发行年份2025年,发行金额10000万元,调整500万元用于金峰开发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8800万元用于智慧创意产业基地。

2.2025年芗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用于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政府债务限额),发行年份2025年,发行金额23574万元,调整14万元用于智慧创意产业基地。

三、2026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相应调增我区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102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33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33万元。

(二)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

1.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0234万元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一般债券用于支持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现结合我区项目建设实际,提出以下分配使用方案:

(1)巷口、芝山片区公办中小学校园建设-益民小学、芗城实验中学项目2784万元;

(2)西桥中心小学异地重建工程2200万元;

(3)金峰花园北区安置房项目1350万元;

(4)芗城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包700万元;

(5)巷口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700万元;

(6)芗城实验小学(新华校区)新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500万元;

(7)新桥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及附属工程500万元;

(8)漳州市芗城区大水港排涝闸除险加固工程500万元;

(9)城乡垃圾收集、分类流转基础设施项目500万元;

(10)市场安全生产改造项目500万元。

2.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的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333万元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2026年继续安排一部分新增专项债券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支持用于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包括PPP存量项目中应由政府承担的建设成本)。现结合我区项目建设实际,建议3333万元全部用于漳华新村保障房建设项目。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为全面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既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务对稳增长的促进作用,又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我们将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加强债务限额管理,有效化解存量债务,切实用好增量债务,强化风险预警,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水平,为我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