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认对象包括个人、团队和法人科技特派员三类,个人科技特派员一般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并具备相关科技成果、科技服务经验。团队科技特派员由个人科技特派员根据帮扶工作实际需要,牵头组建团队科技特派员,整合相关科技人才资源,共同进行科技攻关,支持同一单位、技术供给相似的科技人员,整合成团队科技特派员(不少于3人),以团队方式包干帮扶连片行政村或乡镇。法人科技特派员由鼓励农业、林业、水产、医疗卫生、生态环保、科普宣传等领域公益性事业单位、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漳科研院所及市属高校、市属医疗机构等主体与各区建立合作关系,牵头组建多领域融合的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围绕各地“科、教、文、卫”服务需求开展全方位技术服务,努力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申报对象需登陆“漳州市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或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进行注册认证,并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申请。相关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人员汇总后,出具正式书面推荐意见报送漳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并在云平台完成推荐操作,将推荐选认相关材料寄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
被认定为区级、市级、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分别给予5000元、1万元、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区级科技特派员被列入省、市两级科技特派员的人员不重复安排工作经费,市级科技特派员被列入省级科技特派员的人员不重复安排工作经费。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认采用“一认三年”形式,从本轮开始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采用“一认二年”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