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芗城区发改局
2026-06-01 16:55 来源: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职责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提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经济领域改革工作。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服务。

(三)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含核准、备案)、审核。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后评价的管理与协调。

(四)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区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调整。

(五)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新型城镇化规划和政策。参与全区对外招商项目推介,按规定负责审批、审核利用外资项目。

(六)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相关问题。

(七)负责协调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参与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我区参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和项目建设。

(八)监测、预警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下达的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和调查及信息公开。

(九)拟订年度区重点项目建议名单。组织编制实施区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对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督促、指导区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动解决区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十)负责协调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跟踪督促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评价。

(十一)负责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法规、标准体系,推进全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区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总体发展规划的建议。负责区级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承担我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工作,负责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供求变化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区级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管理和库存检查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化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规划、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统筹全区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芗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以及信息化投资管理等工作。

(十五)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相关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教育、财务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定和离退休干部等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经济动员办公室)。组织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区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生产力布局建议。参与拟订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城乡融合发展建议。承接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生态文明和城乡统筹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中城乡统筹体制改革的日常工作。

(三)审批体改股。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转报及服务事项办理、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指导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牵头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服务。承担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牵头单位和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工作推进等。组织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协调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四)投资与项目管理股。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区重点项目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办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区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检查、督促、指导重点项目的建设。负责区重点项目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工信与交通能源股。参与拟订全区工业发展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牵头组织央、国企招商对接相关工作,参与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引导外资投向,优化利用外资结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化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规划、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统筹全区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芗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以及信息化投资管理等工作。提出全区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全区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和发展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布局和政策建议,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有关问题。

(六)服务业与社会发展股。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及内外贸发展规划。组织服务业领域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组织征集和推介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的最新项目成果和区内企业的技术需求。开展“6·18”日常对接活动,推动“6·18”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提出项目成果转化的相关建议,推动项目成果落地转化。提出全区社会发展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七)价格与收费管理股。监测预测价格变动,组织实施下达的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负责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违反价格监测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负责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收费报告制度和收费政策评估制度,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

(八)价格认定与成本监审股。负责区本级涉纪、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负责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对列入目录或需监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成本监审、成本信息公开。

(九)粮储调控股。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市场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承担我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粮食产销合作。提出全区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总体发展规划的建议。起草区级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区级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十)粮储监管股。承担粮糖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归口管理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十一)粮储安全股。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工作协调及对外联络,指导系统应急工作。开展爱粮节粮宣传。

三、领导分工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现就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领导工作分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欧阳思嘉(党组书记、局长、数据管理局局长):主持发改局全面工作,负责前期办工作。

(二)沈毅麟(党组成员、副局长、粮储局长):负责审批、交通能源(R1线指挥部)、党管武装(含军民融合、经济动员)、安全生产和粮储局(含粮储服务中心)工作,分管审批体改股、工信与交通能源股、粮储调控股、粮储监管股、粮储安全股、芗城区粮储服务中心。对应市发改委审核审批法规科、交通能源科、粮储安全科技科、粮食储备科、粮储质量监管科、物资储备科(军粮供应科)、粮储行业管理科。

(三)郭婷(副局长):负责民营经济、工业科技、服务业、体制改革和数字中心工作,分管服务业与社会发展股、芗城区数字芗城建设中心。对应市发改委体制改革科、工业科技科、服务业发展科、数据资源与技术应用科、数字经济科、民营经济发展科。

(四)谢智先(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投资与项目管理、生态农村、党建(含党组、机关、党总支、退休支部)、保密、机要、12345平台+政务外网平台、政务公开、人事和财务工作,分管投资与项目管理股。对应市发改委投资监管科、生态农村科、财务管理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重点项目管理科。

(五)胡晓权(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前期办工作。

(六)黄伟国(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负责物价、社会事业、宣传(意识形态)、理论学习中心组、精神文明、法制和综治平安工作,分管价格与收费管理股、价格认定与成本监审股。对应市发改委社会发展科、商品价格管理科、公共服务价格管理科、价格成本监审与认定科。

(七)郑惠贞(二级主任科员):负责绩效考评、会务、后勤、文电、OA、考勤、档案、文件收发、公务派车、综合规划(活动办)、营商环境与信用建设中心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规划股、芗城区营商环境与信用建设中心,对应市发改委办公室、综合规划科、区域经济科、营商环境建设科、经济研究室。

以上领导工作分工等事项,从2026年5月20日起执行。

四、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8号

电话:0596-206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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