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区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畅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消防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在芗城区范围内开展住宅小区消防通道专项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9月1日起转入常态化管理。
二、整治范围
漳州市芗城区范围内的所有住宅小区(含商住小区)。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
请车主将机动车辆规范停放至划定的车位内,将车牌及联系方式等在小区物业处登记,以便紧急情况下快速联系和及时处置;楼道、楼梯间、公共通道内应保持干净、整洁、通畅,不得堆放私人物品及杂物等。
四、处置措施
(一)属于上述整治对象的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及相关责任单位、个人,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完成整改。
(二)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依法进行清理;拒不配合的,由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消防救援、公安交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依法联合处置。
(三)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阻碍应急救援车辆通行的,联合处置单位可根据紧急情况的现实需求将车辆紧急拖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车辆所有人、当事人承担。
(四)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主动自查整改、规范停放车辆,共同守护生命通道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的小区居住环境。
特此通告。
漳州市芗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漳州市芗城区消防救援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