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芗城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2026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6-08-07 09:13 来源:芗城区财政局

─2026年8月在漳州市芗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芗城区财政局局长 李雪莲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2026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省财政厅核定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6〕14号),省财政厅核定芗城区用于新增土地储备的专项债务限额2416万元。截至目前,我区202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2508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509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89990万元。

二、2026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

2026年6月23日,已召集区纪委监委、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等单位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就芗城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2026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

三、提请研究事项

建议会议审定以下事项:

一)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建议相应调增我区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24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16万元。

(二)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规定,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综合考虑我区公益性资本支出需要,建议对省财政厅核定我区的用于新增土地储备的专项债务限额2416万元作如下安排:

1.芗城区漳华路以西、兴亭路以北01地块1238万元;

2.芗城区漳华路以西、兴亭路以北02地块1178万元。

现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研究,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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