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文物安全工作,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将芗城区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员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小沈
联系电话:0596-2137790
附件1:2026年芗城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员公告公示
附件2:2026年芗城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员公告公示
附件3:2026年芗城区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员公告公示
附件4:2026年芗城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员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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