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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区水利局机构职能

 一、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我区水利规划,组织编制我区水资源规划和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批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水功能区划编制。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及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区水资源公报。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河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预报。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灌区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有关涉水及水土保持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统一管理。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暴雨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区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芗城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管。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芗城生态环境局统一发布水环境质量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2.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职责分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统一管理自然资源调查相关工作,做好国土、矿产等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统一发布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结果。区水利局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党建、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稳定、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回复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全系统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内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组织实施区政府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区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指导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二)水资源和河湖管理股(水土保持与水旱灾害防御股、审核审批股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参与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水功能区划的编制。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体制改革。承担水利政策法规的宣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组织查处有关涉水违法事件。

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依法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组织实施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负责河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审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区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及科普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负责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负责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水利对外技术交流合作。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跨镇(街)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

(三)水利工程建设与监督股

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拟订有关制度并指导督促实施。组织区级及协助跨县(市、区)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承担水库、堤防及水闸除险加固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组织、参与较大水利安全事故的查处。

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灌区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拟订节水型农村水利发展目标和计划。组织指导灌区的管理、更新改造和续建配套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能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

    三、领导分工

1、局长郭晋忠: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人事、计划、财务工作。

2、副局长白成智: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水利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工程审查、水利统计、水利监管、行政审批、涉农工作、水利发展规划计划、水利改革、技术咨询、水利科技、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评聘、重点项目建设。分管: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站(含监管办)、城区北水利工作站、天宝水利工作站、大水港电力排灌所、宝新排灌所。联系单位:天宝镇、石亭街道、南坑街道。

3、副局长蒋松炜:负责安全生产、水旱防治、网络信息化建设、水资源、河湖管理、水土保持、法规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分管:水旱防治指导中心、浦南水利工作站、芝山堤防所、天宝堤防所、水土保持工作站、水土保持技术站、河务工作中心。联系单位:浦南镇、新桥街道、西桥街道、巷口街道、通北街道。

4、二级主任科员陈新恩: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与行政后勤、效能建设、信访、保密、文明和综治建设、共青团、妇联、离退休人员,协助局长做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办公室、城区南水利工作站。联系单位:芝山街道、东铺头街道。

四、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213号万科瑞京城南区沿街二楼

    电话:2033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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