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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亭街道关于调整消防工作站组成成员的通知

漳芗石办〔2024〕4号

鉴于人事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区人民政府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同意,决定调整石亭街道消防工作站组成成员,具体调整如下:

一、工作站领导机构

站  长:侯旭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钟启洸(三级主任科员)

副站长:李杰民(街道消防工作负责人)

成  员:王伟铭(埔尾社区书记、主任)

        郭燕贞(田边社区书记、主任)

        杨清雄(后园社区书记、主任)

        钟丽君(下高坑社区书记、主任)

        曾艺能(蔡坑社区书记、主任)

        林清福(寮里社区书记、主任)

        陈炎坤(董坑社区书记、主任)

        詹志宾(鳌门社区书记、主任)

        李祥庆(下苍社区书记、主任)

        许峻辉(香坂社区书记、主任)

        郑曲敏(丰乐社区书记、主任)

        卞素贞(庐山园社区书记、主任)

        郑清勇(蔡前社区书记、主任)

        林良斌(仙景社区书记、主任)

        陈金海(龙秋社区书记、主任)

        黄志煌(秋坑社区书记、主任)

        高志明(乌石社区书记、主任)

        黄宝德(南山村委会书记、主任)

        孙小莹(高坑社区书记、主任)

        黄波木(塘边社区书记、主任)

        黄金行(北斗社区书记、主任)

        黄勇杰(北星社区书记、主任)

        黄坤木(新厝社区书记、主任)

        郑炳松(扬美社区书记、主任)

        陈太元(庵山社区书记、主任)

        匡光中(经发办干部)

        张桂珠(街道消防工作站干事)

消防工作站人员单位领导调整时由新任命的领导自然接任,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及时调整。

二、办公地点

石亭街道经委楼二楼

三、消防工作站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街道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社区(村)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拟定街道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消防安全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街道有关部门、社区(村)及社会单位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为本街道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消防安全信息和统计资料。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消防安全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负责督促整改,并根据程序实施联合执法。

(五)配合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牵头组织制订本街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对社会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指导管理社区(村)、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参与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对社区(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

(九)完成政府和消防部门交办的消防安全工作。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石亭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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