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民政部《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恒鑫商务中心”地名名称已经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漳州市芗城区民政局备案,现予公告如下:
序号 | 标准 名称 | 罗马字母 拼写 | 所属 政区 | 位置 描述 | 批准 机关 | 批准时间 |
1 | 恒鑫 商务中心 | Héngxīn Shāngwùzhōngxīn | 漳州市芗城区巷口街道 | 漳州市芗城区益民路以东、胜利东路以北 | 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6年1月28日 |
该地名自公告发布之日启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有关组织、团体和个人在办理相关事项时都应使用依法备案的标准名称。
特此公告。
漳州市芗城区民政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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