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为了完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监管合力,促进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电梯及相关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三管三必须”原则,特对住宅电梯以旧换新一件事注销、备案、拆除、安装、使用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相关要求进行明确。通知如下:
一、明确具体职责分工
安委办要加强统筹协调、通报督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协助解决电梯监管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督促市场监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参与涉及住宅电梯以旧换新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市场监管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城管执法局、住建局、应急局、属地镇街成立专班,做好住宅电梯以旧换新作业现场规范操作的技术支撑,督促电梯企业做好电梯改造(拆除)、电梯安装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牵头城管执法局、住建局、应急局等部门,监管电梯拆除、安装单位和从业人员是否遵守有关行业操作规范流程或标准进行操作。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涉及电梯事故的性质认定和调查处理。城管执法局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做好电梯以旧换新项目申报,落实项目核对和资金拨付工作。住建局作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与住宅电梯相关建筑物的建筑工程及小散工程的质量监督,负责电梯机房、井道、底坑、层站等电梯土建工程的质量监督;配合市场监管局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做好电梯改造(拆除)、电梯安装的安全管理工作。各镇街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配合联合专班落实好辖区内电梯拆除、安装、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好电梯以旧换新过程中的具体工作,要摸清辖区内住宅电梯以旧换新底数,发现未填写拆除施工备案表(附件1)、未向城管执法局和市场监管局备案的电梯拆卸行为立即告知专班,由专班进行处理。
二、压实全链条管理
(一)压实主体责任。要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为主”的原则,真正压实电梯改造(拆除)、安装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规范作业流程。各单位要本着主动靠前原则和“简单易操作、实用见成效”的要求,认真组织部门、镇街,电梯改造(拆除)、安装的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指电梯改造(拆除)、安装、维保、检验、检测全链条的作业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学习研究《标准规范和负面清单》(附件2)以及《电梯拆卸流程作业注意事项》(附件3)。《标准规范》为有效消除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制定的规范化标准要求;《负面清单》是电梯安全一件事的底线,存在负面清单中任何一项内容,必须及时停工,待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施工(运营);《电梯拆卸流程作业注意事项》详细规范了电梯拆除施工作业的准备事项、管理要求、技术要求、环境要求和有害物的处置,并对电梯拆除施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重大风险进行了提示,须严格参照执行。
三、强化过程监管
各部门要握指为拳,建立市场监管、城管执法、住建、应急等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切实压实企业(场所)主体责任,防止改造(拆除)-电梯安装(维保、检验,检测)等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具体工作步骤是:
(一)落实现场联合检查。专班在电梯拆除作业开始前,现场核实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核查现场围挡设置、警示标志、人员持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情况,并填写部门联合查验意见表(附件4);在电梯拆除作业施工中,联合督促是否按照作业注意事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在电梯拆除作业完成后联合确认电梯拆除完成情况,解除重点监管。详见住宅电梯以旧换新全链条安全监管流程图(附件5)。
(二)加强住宅老旧电梯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和属地镇街要将老旧住宅电梯作为安全监督检查重点,督促使用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措施。对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进行大修、改造或者报废更新。
(三)完善电梯应急救援机制。各镇街应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本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统一协调指挥电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形成以电梯使用单位为救援主体,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为救援主力,消防部门为救援保障的三级应急救援机制。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