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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湘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漳芗发改审〔2026〕26号

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审批三湘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604-350602-04-01-656115)。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建设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三湘江及周边水系(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脱氮除磷设备4套,水生植物补植15842㎡,排口整治10处、水生态环境在线监控系统1套,生态补水设施2座,生态清淤115800m³,污水泵站提升改造1座及其他配套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3721.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76.74万元,资金来源由区级财政统筹。

五、建设期限:24个月。

六、节能意见: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措施,确保节能降耗工作的落实。

七、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涉及城市规划、用地、公共安全、消防、抗震、人防、环保、文物保护、维护社会稳定、海绵城市建设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政府投资项目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编制并报批项目初步设计。

接文后,请抓紧办理相关基建手续,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三同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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