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工 作 意 见
(区整规综合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整规综合办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105号)和漳州市整规综合办关于《2007年漳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分解意见》精神,为做好我区的整规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抓住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重点要抓好食品与药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医疗服务及血液安全、传销、农资市场、建材市场、房地产市场、安全生产、价格秩序的专项整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按省整规工作三年(2005--2007)规划,做好其它专项整治工作。
(一)狠抓食品安全,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按照《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食安办关于2007年度全区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漳芗政办〔2007〕58号)要求,继续围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主要食品污染开展全面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生产、市场流通、标准认证、监测预警、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和宣传教育“七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监管,重点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馆和食杂店。加快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的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切实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牵头单位: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继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实施工作。保护知识产权依然是今年整规工作的重点之一,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2007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要做好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要加大进出口、会展、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出版等环节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加强鞋类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要积极开展“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要重点加强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企业法人的培训,提高基层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把行业协会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的重要平台;要大力实施名牌战略,鼓励和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创建创新型企业;建立完善与保护知识产权重点企业的定期沟通协调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厉打击传销。认真实施《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与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密监控网上传销。开展无传销社区(镇、村)和学校活动,教育公众特别是在校学生主动远离传销,自觉抵制传销,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协同整治的局面和高压打击态势。严把直销准入关,查处违规招募、培训、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牵头单位:区工商局。
(四)坚决打击各类商业欺诈。一是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整治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以及美容服务、医疗服务、农资等领域的违法广告,加强对广告行业的监管;完善和落实广告的审查、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广告企业资质认证和广告审查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媒体广告发布责任制,强化审查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牵头单位:区工商局。二是打击投资、招商、中介等领域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牵头单位:区工商局。三是打击内贸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重点打击特许经营、商业促销、汽车交易等领域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牵头单位:区经贸局。四是打击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各类商业欺诈行为。牵头单位:区外经贸局。总牵头:区整规综合办。
(五)整治医疗服务市场和血液安全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医疗服务市场的整治力度,重点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继续开展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供血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严惩组织或暴力胁迫他人卖血(浆)的“血头”、“血霸”,着力规范采血供血行为,防止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经血液途径传播。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六)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抓住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加强农村农资市场监管,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兽药及添加剂、农机及配件、渔机渔具等行为,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牵头单位:区农业局。
(七)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一是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劣质建筑用钢材(主要是打击用地条钢生产建筑用材),遏制非法生产“地条钢”的反弹势头;二是严厉查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主要是人造板)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问题突出的小型、个体的生产、销售和施工企业;加大力度整治辐射面广、管理混乱、经销假冒伪劣建材问题突出的建材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的交界处或城市新建小区周边自发形成的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等管理比较薄弱的地区。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直属分局。
(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继续好转。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与渔业生产、民爆器材与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旅游安全、特种设备和学校安全等十项安全专项整治。总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九)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紧紧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商品房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检查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利等行为;检查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十)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开展化肥、医药、电力价格和涉农、教育、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商业促销、通信行业的价格欺诈行为。加强日常检查,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区物价局。
(十一)继续做好其它各个专项整治。加强反走私工作,重点打击进出口货运渠道价格瞒骗、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和走私货物交易行为,强化反走私综合治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成品油、烟酒、化妆品和手机等行为,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等反弹势头,清理非法、虚假认证,严惩逃避强制性产品认证行为。规范银行个人理财等业务,打击银行业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整治非法境外期货交易和变相期货交易。规范保险业经营行为,整治保险理赔难、销售误导和骗保骗赔。打击非法集资。查处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违规收结汇等外汇违法行为。惩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行为。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旅游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做好省整规工作三年(2005-2007)规划要求的其它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区直相关主管部门。
(十二)抓好农村市场整治。区食安办负责牵头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区经贸局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活动;区农业局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市质监局直属分局负责推进中国(福建)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让放心农资和日用消费品入网上线;区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
二、着力治本,建立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充分利用政务网平台,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同级监察、公安、检察机关之间,上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网上衔接、信息共享”的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交接、联合办案、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避免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应当移送而不移送,以及以罚代刑的执法现象。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漳州市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漳政办[2006]134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区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实行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推进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信用征信、评估、担保、调查、咨询等服务机构建设,推行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管对象,行业协会对会员单位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培训,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注重宣传,营造良好的整规工作舆论环境
要加大整规工作的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整规工作,在全区范围形成舆论声势,大力宣传整规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宣传整规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精神,增强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倡导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同时,各部门要完善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群众监督;对查处的大案要案要在有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适时在媒体曝光,发挥舆论的威慑力量,始终保持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各部门要围绕重点专项整治和信用体系建设方案的实施,有计划、有组织、有主题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整规工作社会氛围,促进整规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加强领导,确保整规工作责任的落实
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整规工作的责任感。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整规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切实抓好整规工作。二要加强领导,健全和完善整规工作平台。各镇、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整规工作的领导,把整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整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所的四落实,为完成整规工作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三要加强督查,确保整规工作责任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区政府对整规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要继续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整规工作行政督查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要求,强化整规工作的行政督查,尤其是加强大案要案的重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整规工作责任制,确保整规任务的完成。
主题词:经济管理 市场 整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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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政府办、市整规办,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区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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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8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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