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市区三湘江连通港河段整治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
漳芗政文〔2008〕92号 签发人:魏跃平
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3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市区三湘江连通港河道整治工程由我区负责组织实施。经研究,决定将该整治建设任务下达给你公司,该项目整治范围为:东起连通港水闸,西至三湘江河道交汇处,整治河道长约490米。整治内容为:清除河道淤泥至设计高层,修砌河岸岸墙;港道岸线基本沿原河岸砌石岸墙布置,局部修圆或取直。
你公司要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
附: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三湘江连通港河段整治工程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08〕36号)
二ΟΟ八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三湘江连通港△ 通知
抄送:市府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建设局、
水利局、环保局,区委、人大、政协、纪委。
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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