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8年度芗城区政府环境
保护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
漳芗政办〔2008〕92号
各镇、街道,金峰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漳州市县(市、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漳政办〔2008〕14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08年度芗城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镇街、金峰管委会以及区直有关部门应于2008年11月前完成自查。区政府将于2008年12月组织有关部门对有关单位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该考核内容纳入绩效考评。
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环保 年度考核 通知
抄送:市府办、市环保局,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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