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市区府埕文庙历史街区整治工程的通告
漳芗政〔2003〕89号
为更好地保护市区府埕、文庙历史街区重要的历史文物和固有的历史风貌,建设具有闽南特色的文化旅游步行街,改善街区居民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市政府2002年42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和2002年72号《专题会议纪要 》精神,区政府决定对上述历史街区进行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整治动迁范围:①府埕东片:东至延安南路,西至始兴北路,南至台湾路,北至芳华横路;②文庙片:东至延安南路,西至始兴南路,南至修文 西路,北至台湾路(台湾路中西段南、北侧今年修缮完工的沿街店面除外)。详见漳州市规划设计院《台湾路历史街区整治保护规划图(府埕、文庙片)》。
2、整治时间:2003年6月1日正式实施,预计 2004年元月底完成。
3、整治内容:①整治道路、排水、供电 、供水、电信、市政路灯、有线电视管线等设施。②整治修缮沿街两侧房屋立面和巷内房屋立面。③街区内芳华横路东段、始兴南北路及内街巷道路改建 。
4、其他事项:①整治期间,整治范围内的所有店面一律停止营业,店面、住宅自行搬迁过渡 ,搬迁期限:自2003年5月8日至2003年6月8日止。店面逾期拒不搬迁的,将由工商部门给予吊销营业执照。②整治期间,芳华横路、始兴南北路等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具体由交警部门和工程指挥部组织实施。③沿街两侧房屋立面整治修缮系依据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及漳州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漳州市府埕、文庙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统一实施,业主不得提出有悖于规划的要求。
市区府埕、文庙历史街区整治工程是国家文物保护工程,也是市区两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希望广大市民尤其是街区居民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确保整治工程顺利实施。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工程指挥部另行通知,工程指挥部办公地点:香港路199号,联系电话:2023035。
特此通告。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历史街区 整治 通告
抄 送:市府办,区委、人大、政协、纪委,存档。
(共印2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