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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芗政办〔2021〕10号

漳芗政办〔2021〕10号


浦南镇,区直相关单位:

《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结合芗城实际,选取浦南镇为项目试点镇,重点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及农旅开发等方面,全面推进浦南镇乡村振兴,促进浦南镇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大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促进乡村振兴与全面脱贫有效衔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实现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的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让浦南镇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

二、基本目标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全产业链首尾相连、上下衔接、前后呼应,实现串珠呈线、块状成带、集群成链,形成“一村一品”发展格局。

三、主要建设任务

(一)乡村活力产业带项目。依托北溪滨江自然风光,打通一条串联各大产业集群的乡村振兴道路,并沿途开发赏、坐、静、留、运动等项目,创新沉浸式乡村休闲度假生活模式。

(二)现代农业产业项目。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突出工业化、产业化思维,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产业特色化、主体法人化、营销品牌化、发展绿色化、服务社会化,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三)休闲农业产业项目。通过“农业+温泉”,打造“住、养、医、护、娱、康”六位一体的休闲农业模式,并带动生态种养、康养旅居产业发展。

(四)国学文旅产业项目。通过“农业+文化”,创新TOLD开发模式,激活文化价值,带动研学、旅游、文化等农旅产业发展。

(五)特色产业村项目。打造一村一品,创新乡村振兴1+1产业发展模式,对荔枝、甘蔗、香卉、果蔬、中草药等农产品及衍生品通过新技术新模式激发老产业新活力,创建多个精致农业、高效农业并行发展的农村农业新格局。

四、组织实施

乡村振兴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程建设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3月)

完成项目立项任务,确定项目初步整体规划方案,建设期(30个月)实施计划,工程设计、施工及片区招商运营一体化(EPC+O)招标方案。

(二)工程建设阶段(2021年4月-2023年9月)

1.2021年建设内容:休闲农业观光漫道;小微农业产业园;书院农耕文化园、乡村振兴展示中心及会客厅、乡村电商中心、石鼓山农民健身公园及基础配套工程;农业观光园(中药种植基地、生态果蔬种植基地),温泉民宿、艺术家基地、乡村农家乐基础配套;东坑、鳌浦、浦南、双溪、松洲5个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业产业大道(泰浦路)、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白南线)道路提升工程。

2.2022年建设内容:书院博物馆、文艺学院、乡村客栈基础配套;康复花园、仁孝公园、桃花源温泉运动公园及基础配套;园坑、宏道、诗朋、光坪、浯沧、金沙、渡东、溪园、蓬莱9个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2023年建设内容:四季采摘园、开心农场、跑马场、健康食材体验园基础配套。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0月)

2023年10月,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领导小组按照基本目标要求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四)项目运营阶段(2023年11月)

2023年11月项目正式移交运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统筹,明确工作目标

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区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突出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完成建设任务。浦南镇及各村要建立相关项目对接负责人制度,严格按照任务和时限积极协助推进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加快建设进度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在项目建设中的工作职责,建立以财政部门牵头、多方协作、分工明确的部门联动机制,通过加强各部门、镇、村和参建单位之间的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解决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1.区财政局负责牵头协调各部门配合实施该项目,协助和指导项目资金的筹集和向上争取。

2.浦南镇负责区域内建设项目涉及的征迁及社会稳定等工作,项目征迁补偿方案按照《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南镇辖区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漳芗政文〔2019〕75号)执行。

3.区发改局负责项目审批,协助向上争取资金补助及项目招标方案制定等工作。

4.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建设用地的指标调整和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及土地出让等工作。

5.区水利局负责审核(批)项目中防洪堤(漫道)实施方案及验收把关等工作。

6.区文体旅游局负责审核(批)项目涉及文物保护及建设相关方面工作。

7.区住建局负责城镇建设指导及项目招标流程监督等工作。

8.区交通局负责协助道路建设相关事项的衔接及移交,并进行监管项目招标流程监督等工作。

9.芗城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环评方案和环境生态红线审批等工作。

10.项目业主单位(利盛公司)负责实施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工程,负责工程建设目标制定、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EPC+O总承包人做好工程建设和营运管理工作。

(三)强化项目建设,加强监督考核

浦南镇要成立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调度协调,对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和督导检查,及时对工作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部门、村进行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进度缓慢、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群众宣传,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项目建设,确保工程施工得到村民支持,各村的项目工程都能按计划如期开竣工。

利盛公司要与EPC+O总承包人做好配合,督促EPC+O总承包人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开足马力,合理安排工序,减少技术间歇,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移交运营。

附件: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石振棋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朱永鑫  区委副书记

林建成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  梅  区财政局局长

李朝群  区发改局局长

林华山  区住建局局长

郭一鸣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苏国伟  区水利局局长

陈松辉  芗城生态环境局局长

戴成兴  区交通局局长

张凯祥  区审计局局长

陈伟存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沈淑惠  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林伟华  浦南镇党委书记

兰亚平 浦南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程建设组、征迁工作组,具体如下:

1.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施工建设等的衔接和建设资金的筹措及管理、工程进度协调、宣传报导等工作。

主  任:陈  梅区财政局局长(兼)

副主任:卢永旺区政府办副主任

洪盛祥区发改局副局长

魏朝辉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郭晋忠区水利局副局长

袁德辉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小勇区交通局副局长

赖志伟区财政局副局长

林广文区财政局副局长

办公室成员:财政局、芗城利盛公司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

2.工程建设组。具体指导协调项目招投标、建设资金拨付及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工程进度、质量与投资监管;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计量签证;组织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组长:林广文  区财政局副局长(负责项目协调)

袁德辉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负责农业项目)

陈小勇  区交通局副局长(负责道路项目)

工作人员:芗城利盛公司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

3.征迁工作组。具体负责项目征迁、提供建设用地和协调项目建设中遇到各种问题等。

组  长:兰亚平浦南镇镇长

工作人员:浦南镇包村领导干部和各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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