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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漳芗政文〔2021〕38号

漳芗政文〔2021〕38号

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经过区政府2021年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松柏山遗址等5处文物点列为我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请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附件:芗城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

附件

芗城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序号镇(街道)名称坐落地点保护范围
1西桥街道漳州电大校园丹霞史迹芗城区新华南路40号漳州广播电视大学内文物本体外延,四至各5米为保护范围。
2南坑街道中国女排“三连冠”纪念碑芗城区南坑街道新华北路与漳响路交叉口文物本体外延,四至各12米为保护范围。
3巷口街道城守营芗城区巷口街道新华东路巷口中心小学校园内文物本体建筑滴水位起外延,北、南、东侧各至5米,西至2.2米为保护范围。
4芝山镇松柏山遗址芗城区芝山镇康山村遗址本体外延,四至各10米为保护范围。
5芝山镇西院村慈德宫芗城区芝山镇西院村院内自然村文物本体建筑滴水位起外延,四至各2.5米为保护范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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