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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四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的通知

漳芗民救〔2021〕13号

关于2021年第四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的通知

 

各镇(街):

   根据各镇(街)特困人员申请,经研究,认定戴两金等6人为特困人员,从2021年06月起给予救助供养待遇(详见附表)。特困人员资金发放要严格按要求进行社会化发放,属机构供养对象要将供养资金转到机构账户,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动态管理,做好政策衔接,及时落实好特困人员各项待遇并做好公开公示工作。

    

   附:2021年第四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花名册

    

    

    

                  漳州市芗城区民政局

                  2021年5月25日


2021年第四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花名册

2021.05.25 

序
号

姓 名

性别

供养时间

供养类型

月生活

补贴

月护理补贴

合 计

所属镇(街)

备注

1

戴两金

男

2021.06

分散供养(全自理)

939

172

1111

天宝镇

 

2

林来花

女

2021.06

分散供养(全护理)

939

688

1627

石亭镇

 

3

谢建新

男

2021.06

集中供养(全护理)

2066

1514

3580

巷口街道

 

4

蔡黄勇

男

2021.06

分散供养(全自理)

939

172

1111

新桥街道

 

5

江锦安

男

2021.06

分散供养(全自理)

939

172

1111

新桥街道

 

6

邱文容

男

2021.06

分散供养(半护理)

939

430

1369

新桥街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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