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芗政办〔2022〕18号
各镇、街道,金峰开发区: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动的意见》(闽建风貌〔2020〕9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通知》(漳政办〔2020〕86号)、《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城市开发建设中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漳芗政办〔2020〕65号),以及“七比一看”竞赛活动考评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我区历史文化遗产普查甄别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城市更新改造中文化遗产先普查后征收制度。城乡建设中要注意保护好历史文化,特别是各类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不得大拆大建。在制定年度土地收储开发计划、实施城市更新改造、开展征地拆迁前,要组织对用地范围内留存的50年以上建筑进行普查甄别,开展文化资源评估论证,提出文化遗产和风貌保护措施,相关费用纳入征收成本。未开展普查工作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二、严格落实“七比一看”竞赛规定。按照《漳州市2022 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七比一看”竞赛)及考评细则规定,“房屋征迁前未开展文化遗产普查评估论证的,每个项目扣0.3分,封顶3分。因未普查造成文化遗产被严重破坏或保护不力出现舆情,被市级通报的,扣1分。因未普查造成文化遗产被严重破坏或保护不力出现舆情,被省级以上通报的,扣2分。”请项目业主单位、属地镇街按要求做好征迁项目范围内历史文化资源遗产普查甄别工作,并填报《历史文化资源遗产普查甄别流程表》(详见附件4),连同项目范围红线图、谷歌航拍图、现状照片等材料,及时报送区自然资源局。
附件:历史文化资源遗产普查甄别流程表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历史文化资源遗产普查甄别流程表 | ||
项目名称: | ||
项目 情况 | 项目位置: | 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镇(街道): | |
普查 情况 | □不存在50年以上历史文化资源遗产:现场照片附后。 | |
□存在栋50年以上历史文化资源遗产:专家组意见或现场照片附后。 | ||
□存在较多50年以上历史文化资源遗产:评估成果报告附后。 | ||
镇、(街道)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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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 年月日 | |
主管部门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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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 年月日 | |
区政府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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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 年月日 | |
注:1.邀请省级专家委员会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 2.镇(街道)意见应明确是否同意专家组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