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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

     

根据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福建省民政厅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民政厅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细则》等要求,现将漳州市芗城区2021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8.3万元,具体分配使用情况如下: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福彩公益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0〕126号),分配芗城区浦南镇和西桥街道1.4万元,用于“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项目补助,2022年6月已全部完成支出。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福彩公益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43号),分配芗城区浦南镇和南坑街道4万元,用于幸福院质量提升和运营奖补奖金,2022年6月已全部完成支出。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福彩公益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43号),收到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资金2.9万元,目前该项目资金已分配尚未支付。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73.04万元,具体分配使用情况如下: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结算2020年及下达2021年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4号),分配芗城区10个镇、街4.86万元,用于低保80周岁及以上高龄补贴,2022年1月已全部完成支出。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养老及救助专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18号),分配芗城区弦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芗城区萤火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9万元,用于购买乡镇(街道)养老及救助服务项目补助,2022年6月已全部完成支出。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民办养老机构开办及床位运营补贴和援建对口帮扶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62号),分配芗城区春晖爱心养护院和漳州正兴新来福养护院39.18万元,用于养老机构省级床位运营补贴,2022年2月已全部完成支出。

 

 

                 漳州市芗城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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