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芗政文〔2022〕135号
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国省干线S219线光坪村至浦林村段公路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漳芗自然资〔2022〕1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芗城区浦南镇光坪村至浦林村(闽政地〔2022〕121号批准)面积27.8781公顷的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漳州市金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国省干线S219线光坪村至浦林村段公路工程项目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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