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芗政文〔2022〕182号
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芗城区2022年中心城区第一批城市道路边绿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漳芗自然资〔2022〕15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芗城区中心城区内(闽政地〔2017〕863号、闽政地〔2018〕258号、闽政地〔2018〕657号文批准)面积4.6202公顷的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将土地使用权提供给漳州市风景园林中心作为芗城区2022年中心城区第一批城市道路边绿地工程项目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与绿地。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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