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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芗城区“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芗政文〔2022〕220号


 漳芗政文〔2022〕220号


各镇街,金峰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

《芗城区“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212月31日

 


芗城区“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国发〔2021〕25号)、《福建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方案》(闽政文〔2022〕288号)和《漳州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方案》(漳政综〔2022〕76号)等文件精神,走具有芗城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加快推进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和区第九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促进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走出一条具有芗城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二)主要目标。2025年,农业基础更加稳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播种面积稳定在0.92万亩以上、总产量保持在0.33万吨以上;生猪产能巩固提升,存栏保持在0.45万头以上;农业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乡村产业体系进一步健全,培育形成一批产业强镇、强村;乡村建设行动取得积极成效,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农村生活设施不断改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领导机制更加完善,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5%以上,脱贫地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一)稳定粮食生产和供给

压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发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等指挥棒作用,压紧压实粮食安全属地责任。“十四五”期间,全区粮食年播种面积保持在0.92万亩以上,其中大豆0.06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区发改局(粮储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以下均需各镇街落实,不再列出〕

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细化完善、认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种粮大户奖励、蔬菜大棚规模轮作水稻补助、山垅田复垦种粮、水稻种植保险等各项扶农惠粮政策,鼓励新流转土地改种水稻、鼓励抛荒撂荒耕地复耕复垦种植粮食作物、支持水稻生产功能区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认真贯彻《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漳政办规〔2022〕14号),出台我区发展粮食生产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国家、省、市、区多级惠粮叠加补助政策激励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鼓励农民扩大粮食种植面积。(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提高粮食单产和效益。深入开展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等高质高效创建,建设20亩以上规模示范基地,大力推广水稻、甘薯、马铃薯等优良品种,落实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水稻精量播种、全程机械化等关键技术措施,发展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社会化服务,稳定发展双季稻,采取清种、间作、套种、轮作等方式,扩大甘薯、玉米等旱粮作物种植面积。采取多种稳粮增收轮作模式、果园套种粮食模式、种植结构调整改种粮食模式等关键性集成技术措施,统筹兼顾农民稳粮生产与经济增收,极发展优质稻,水稻品种优质率稳定在80%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抓好粮食储备流通。严格落实省政府、市政府下达的粮食储备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粮食储备规模,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根据省级统一部署,推进数字化粮食储备库建设,积极对接全省粮食储备信息化“一张网”建设,提高粮食储备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粮食收储妥善、合理。以现代化粮食储备库建设为中心,积极引导粮食加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升粮食加工生产的智能化水平。依托我区粮食批发物流的发展基础,开展产销协作,鼓励粮食企业加大“引粮入芗”力度,推进绿色安全储粮,健全粮食协同保障机制,促进优购、优储、优加、优销。完善粮食安全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全面掌握粮食供需、价格波动情况,开展数据监测预警分析,提升应急预警能力。〔牵头单位:区发改局(粮储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

守住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应符合国家规定并进行严格论证。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经合法审批的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玉米等谷物种植。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建立健全耕地数量、种粮情况监测预警及评价通报机制。(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同步推进,由数量增长向高质量增长转变,加强宜机化、生态化、田园化、数字化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压实属地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区镇两级政府主体责任,特别是压实项目业主的建设责任。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实行精准化管理农田建设,大力推广区级数字农田管理模式,做到项目基本覆盖应用,积极创建市级数字农田平台。不断完善农田设施管护机制,推动管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引入保险机制,开展农田设施灾损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保险新模式,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良田优先用于种粮,新建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采取清种或间作、套种、轮作等方式,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到2025年,全区新建高标准农田0.42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万亩。(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提高耕地质量水平。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每年推广施用商品有机肥,科学合理施用畜禽粪便堆(沤)肥、沼肥等有机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示范推广绿肥种植,实施秸秆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提升土壤肥力,推广培肥地力技术模式,推进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进一步提升我区耕地园地的质量水平。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体系,科学布设耕地监测点5个,推动耕地质量监测信息化改造提升。(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三)发展特色优势农林产品

树立大食物观,立足农业资源多样性和气候适宜优势,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的要求,大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不断提高我区特色优势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蔬菜产业。在天宝镇仙都村、埔里村、洪坑村、田寮村和浦南镇溪园村、蓬莱村、东坑村等交通便利、水源充足的地方,扩大冬春高优茄果类、豆类、瓜类、绿叶类蔬菜种植面积。突出发展设施蔬菜,扶持蔬菜主产镇和蔬菜生产大户建设达到省定标准的高标准钢架温室大棚。到2025年,全区蔬菜保持在4.7万吨以上规模水平,确保周年稳产保供。水果产业。优化果树品种结构,调整非适宜区果树面积,引导果农适地适栽,引导主栽果类向适宜、最适宜栽培区集中,重点发展晚熟柑橘(如:沃柑)、晚熟龙眼、晚熟荔枝(如:井岗红糯、观音绿、岭丰糯、仙进奉、蜜丁香等等),因地制宜发展百香果、黄皮果蔗等特色鲜食果类品种。茶叶产业。坚持生态优先,推广茶园绿色防控、土壤环境优化技术,生态茶园面积占比超过90%;利用海峡(漳州)茶会、农博会花博会、国际茶日、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平台,充分展示芗茶文化,讲好漳茶故事。食用菌产业。推广提质增效食用菌生产栽培技术和“集中制袋、分散出菇”的专业化产业发展新模式。强化食用菌生产设施建设,新建(扩)一批工厂化食用菌项目。到2025年,全区重点培育1个菌包(培养料)集中生产供应中心。畜禽产业。推进畜禽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循环化、数智化、产业化、品牌化高效生态发展,重点支持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引导养殖场因地制宜改造提升,支持建设多层养殖设施建筑,示范推广水禽无水面饲养、肉鸡层叠式笼养等技术。稳定生猪生产,落实好国家、省、市、区关于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稳定生猪生产政策措施,改扩建漳州升荣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规模,能繁母猪存栏量保持在0.045万头以上。加快发展地方特色家禽,建设一个蛋鸡产业园,扩大优质牛羊兔生产,提升黄羽肉鸡、水禽、草食动物和蛋禽比例。到2025年,生猪规模化率达100%,主要畜禽规模化率达90%以上,猪肉、禽肉、禽蛋保持基本自给渔业产业。治理养殖尾水,规模以上养殖主体尾水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循环利用或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标准化池塘改造,发展稻(蛙)渔综合种养。林业产业。推进优质森林资源培育和科学利用,持续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林下经济产业。花卉产业。通过扶持花卉种业发展、花卉苗木基地增量提质、促进花卉苗木电商发展,实现种植生产级别高、产品迭代升级快、服务体系专业化的花卉苗木产业现代化转型。中药材产业。鼓励建设中药材种苗繁育及标准化生产或生态仿野生栽培示范基地,强化中药材道地产区环境保护和珍稀濒危中药资源保护和人工繁育。加强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运用。优先支持种植100亩以上具有全过程可追溯体系的道地药材生产区,重点支持金线莲、穿心莲、春砂仁、玫瑰茄、佛手、香椽、牛樟芝等漳州市主推优质中药材新品种生产种植基地,特别是在防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较大作用的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四)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

加强流域治理和水库除险加固。突出生态理念,组织实施中小河流域治理项目。“十四五”期间,我区力争治理河长3.757公里。建立水库常态化除险加固机制,发现一座,除险一座。(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制定我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春秋两季采取集中强制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措施,确保强制免疫动物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强化疫苗储运管理和使用效果跟踪,加强对疫苗验收、保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监管,保证疫苗供应和质量安全。落实免疫效果评价制度,坚持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对畜禽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组织补免,确保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制定我区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建立健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组织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建设检疫申报点,完善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网络,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预警。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治,及时发布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强化马尾松毛虫、黄脊竹蝗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实施松材线虫病防控5年攻坚。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确保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推进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强化粮食安全气象保障,做好春耕春播、夏收夏种等关键农时气象保障服务。持续推进省级热带亚热带名优果树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发展,建设特色果树观测试验基地,开展特色果树综合气象服务指标研究。完善分区域、分时段、分灾种、分作物的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建立健全面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多时效、精细化的农业气象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影响评估的技术系统,提升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区划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技术能力。依托闽南区域现代农业气象业务服务平台,发展基于位置的精细化、定制化、直通式农业气象信息服务。联合推进农业气象指数保险业务,积极探索“气象+农业+保险”的新模式。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开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技术研究,打造“气候好产品”。(牵头单位:区气象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农机、饲料、沼气、农药(兽药)、屠宰、农业消防以及农事休闲活动、野外用火、渔业船舶等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开展阶段性、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修订完善全区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按照储备计划做好兽用消毒剂、消毒器械、动物疫苗、诊断试剂、个人防护用品等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和日常管理。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重点推动无人机等新技术在森林防火方面的推广应用,有力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三、提升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

(一)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

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深化农业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实施1个以上重点农业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和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完善农业领域基础研究支持机制,强化高水平农业科研院校建设,加大农业领域区级科技计划支持力度,支持和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聚焦农业科学、动植物科学、农业生态和环境科学、生物育种、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智慧农业、农业机械设备、农业绿色投入品等领域的基础前沿和关键领域开展协同创新。(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进蔬菜、水果、食用菌、水稻、生猪、家禽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业科技创新专业联盟建设,加强技术集成配套和推广应用,破解产业技术和工艺提升瓶颈问题。加快农业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国家食用菌产业技术体系漳州综合试验站和福建省蔬菜产业技术体系漳州试验站开展示范基地建设。以产业研究院、科技小院、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园区为依托,围绕种业创新、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美丽乡村建设等,实施一批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每年选认省、市、区三级科技特派员28名,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适应需求的科技特派员队伍。组织引导科技特派员开展农业优新品种培育与示范推广工作,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纵向贯通、横向多元“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构建以知识产权为纽带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与利益共享机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科协)

(二)实施种业振兴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全面完成农业、林木、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摸清全区种质资源家底,源不流失。继续实施漳州斗鸡区域保种工作,全面提升种质资源保护能力。持续推进农业优新品种推广行动,提升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集成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开展育种创新攻关。依托科研院所和具备研发能力的种业企业,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合作共建种业研发前沿平台,加大关键性状选育和核心技术开发力度,提高种业原始创新能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品种,逐步解决种子“卡脖子”问题。推动种业科技内联外合,引导科研单位、企业、推广部门加强交流,科研单位主攻基础性研究、企业主攻商业化育种、推广部门主攻品种推广,形成育繁推一体化体系。深入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突出粮食安全、特色优势及闽台融合,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围绕水稻、甘薯、马铃薯、蔬菜、果树、食用菌、花卉、林木、畜禽、水产等开展联合育种攻关,强化农业创新资源科技供给,积极参与农业生物育种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大力推进分子设计育种、基因育种、抗性育种等现代育种技术创新发展。鼓励辖区内教学、科研机构及企业申报国家种业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省级育种攻关课题给予优先立项支持。(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自然资源局)

加强种业基地建设。加快蔬菜、食用菌、果树、中药材等特色农作物种苗繁育基地和种畜禽场建设。到2025年,全主要水产养殖品种良种覆盖率达8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培育壮大种业企业。鼓励支持企业立足特有资源、特色品种、独特模式,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合作,参与科研协作攻关,加快品种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大企业、大资本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领域,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种业企业,优化我区现代种业发展格局,提升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强化种业市场监管。加强创新成果及其权益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农业植物品种权和种子制假售假行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开展种子(苗)、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和质量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二)提高农业装备水平

加快农机装备薄弱环节研发。支持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努力培育相关装备制造或控制系统研发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和引进耕地、开沟、起垄、移栽、施肥、灌溉、打药等适合我区实际情况的集成配套装备。引进试验推广水稻精量穴播机、蔬菜移栽机、马铃薯甘薯种植收获机、水仙花种植收获机等适合我区农业生产需要的机械。(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大力实施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每年扶持建设一批主要农作物、特色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重点开展水稻机械精量穴直播技术示范推广,补齐丘陵山区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低的短板。“十四五”期间,全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8%。支持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渔具管理,清理取缔禁用渔具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网具,以及对资源和生态破坏严重的作业方式。(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加快农业信息化。加快推进农业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新技术新装备集成应用,提升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水平。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的林业资源网格监管体系,增强林业资源动态监测和态势感知能力。建立以林业“一张图”为基础的林业大数据中心,完善智慧林业共享平台。加强“智慧供销”建设,探索推广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供销社)

四、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一)加快推进“三区”建设

推进特色现代农业集聚区建设。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做优做强特色产业,做好“种养加”三篇文章,形成“一村一品”产业格局。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规划建设农业养殖集中发展区,有序推进种养加一体化发展。高标准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建设样板区和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示范引领农业设施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加快推进全区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高标准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暨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建设,以“三减量三利用三提升”为主线,开展秸秆还田和废旧农膜回收行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整体解决方案。总结推广典型模式,为深入推进全区农业绿色发展树标杆、立典型。全面开展生态农场评价工作,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生态农场,探索生态农业扶持政策,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让生态农场建设成为支撑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推进芗台农业融合发展样板区建设着力做好“通、惠、情”三篇文章,推动惠台政策落深、落细,加强芗台优势产业对接合作,助推更多台胞台企来芗创业创新。积极招商,引进、推动台资农业项目落地,推广引进台湾农业良种和新技术。加快台湾农业“五新”示范推广,推动漳台特色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区委台港澳办)

(二)发展农村二三产业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我区水果、蔬菜、水产、食用菌、茶叶、畜禽、粮食、花卉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提升商品化处理能力。加快农产品生产与加工、农副产品保鲜等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建设,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智能升级,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产品加工产业全链条循环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工信局)

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围绕充分满足城市居民对乡村向往的需求,以市郊乡村休闲、特色农业休闲为发展重点,做优特色乡村休闲、郊野休闲、户外运动等乡村旅游活动,发展花果茶乡村旅游产业和构建面向厦漳泉的城郊休闲和生态旅游区。继续培育浦南双溪、天宝珠里等美丽乡村,发展文化乡村、民俗体验、乡村度假、生态农业等多元乡村旅游业态;继续培育闽南文化故事园、凤凰仙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休闲农业示范点,依托浦南镇双溪村古村落,继续打造“金牌旅游村”,丰富乡村旅游品牌体系,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扶持建设文旅融合的乡村旅游服务中心,做好旅游厕所百度地图上线和“一厕一码”工作。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乡村文旅带头人,申报乡村文化振兴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自然资源局)

发展乡村生产服务业。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强化智能化信息化技术改造,夯实农产品产地流通基础设施,培育农产品流通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构建农产品产地冷藏设施信息化平台,建设配备智能化、数字化分等分级、包装称重、在线检测等设施,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以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提升,加快发展基层经营网点,强化终端服务功能,满足农民便利消费、就近销售需求。打造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支持创建1个以上省级星创天地,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科技服务。(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供销社、工信局)

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进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作用,积极开展电商技能培训,支持农户、合作社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主体发展线上线下融合新经营模式,对于符合条件的给予政策扶持,促进农村产品和服务网络销售。(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供销社)

(三)推进农村创业创新

鼓励各类人才返乡创业。深入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以返乡入乡创业创新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和在乡创业创新等人员为重点对象,培育一批创业创新活跃、联农带农紧密、业绩突出的农村创业创新群体。加大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项目纳入创业资助项目评审,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组织参与省、市“师带徒”人才项目资本对接会,撮合结对成功的意向项目签约落地。组织专家入企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设立乡村振兴人才驿站。精简农民工创业项目的市场准入审批事项。支持各地加强农民工创业服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农民工返乡创业合理融资需求。实施“师带徒”引凤还巢计划,引导返乡青年向高层次人才拜师结对,转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成果。积极组织参与农村创新创业大赛,宣传推介创新创业典型案例,让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自然资源局、退役军人局)

建设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孵化载体。依托各类园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基地、大中专院校等,培育一批乡情浓厚、产业特色鲜明、资源要素集聚、基础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引导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对接国家政策,及时梳理政策信息,形成政策明白纸,帮助经营主体了解政策和获取政策支持,方便企业等经营主体入园登记注册,营造便利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组织开展银企对接、银团合作、投资对接等活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园区(基地)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为农村创业创新人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遴选、创业辅导、技能培训、用工对接等服务,吸纳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入驻。鼓励引导科技特派员围绕农业农村特色产业开展创业和技术服务,支持建设“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支撑平台。(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自然资源局)

开展创业创新培训。鼓励农技推广单位、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创业创新培训。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五、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农民新家园

(一)科学推进乡村规划

完善区镇村规划管控。加快推进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确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区域村庄建设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区镇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建管格局,推动公共资源在区域范围内优化配置,实现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科学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区分集聚提升型、城郊融合型、特色保护型、搬迁撤并型等村庄类型,有序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三产”融合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等,科学划定农业生产空间和生态保护空间,合理规划农村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用地。力争至2023年底实现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二)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实施“百乡千村”路网提升工程,加快农村路网提档升级,加快推进县道“四晋三”、乡道“单改双”等建设,有序推进较大自然村公路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区建设改造农村公路15公里。(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增强农村供水和防灾减灾能力。以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推进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到2025年,我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 %以上。健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行和管护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推广“三级管护”、购买第三方服务等管护模式。完善农村防汛抗旱设施,科学制定水库供水调度计划方案,加强水资源统一调配和计划管理(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加强乡村清洁能源建设。深挖村镇电气化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实施“电能替代”。探索农村特色用能、能效提升、多能互补等建设,推动建成一批电能替代示范项目,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强化清洁供暖设施建设。在农业生产、生活各环节推广电气化、智能化设备,加快电气化改造,提高电能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发展,加强分布式光伏及风电项目接网方案设计,做好光伏及风电并网配套电网建设改造,促进农村能源消费环节减碳降碳。(牵头单位:芗城供电服务中心)

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强化农产品与市场的对接,做活商贸物流,组建适应市场需求的物流企业或培育现有物流企业开展农村交通物流工作,完善乡村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鼓励企业建设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和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创新“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等新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推进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的流通模式,引导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销对接。加强农村邮政快递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支持建设和改造区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等农村寄递基础设施,提高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布设智能信包(快件)箱。到2025年,逐步建立覆盖区、镇、村三级的寄递物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市城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城区邮政分公司);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三)实施农村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扎实推进农村改厕质量提升,持续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引导农民群众自主改造提升未达到卫生规范的厕屋,逐步改造不符合建设技术规范的三格化粪池;因地制宜改造升级一批老旧公厕,支持有实际需求的自然村新建改造农村公厕;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推动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充分结合农业绿色发展,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到2025年,我区农村卫生厕所全面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重点治理人口聚集、环境区位敏感、发展潜力大以及周边环境质量差的村庄。到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5%以上,设施稳定运行率达90 %以上,完成以区域为单位打包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改造提升、管网铺设和运行维护市场化实施工作,实现全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运营管理全覆盖。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台账,以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1条农村黑臭水体、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到2025年,我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比例达到40%以上。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开展全镇落实垃圾分类试点,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以区域为单位,将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农村公厕管护等打捆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到2025年,我区农村基本建立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机制。改善村庄公共环境,整体提升村容村貌,全面落实审批机制,规范用地建房审批,强化农房风貌管控,开展既有裸房整治,将农房建筑立面图集管控要求纳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内容。(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芗城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供销社、城管局、卫健局)

(四)加快数字乡村建设

推进农村通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综合应用光纤4G、5G低频、卫星互联网等多种接入技术,对偏远地区和有具体应用需求场景进行网络覆盖补强。加速推动5G网络向乡镇及重点建制村延伸覆盖,深化重点人员聚集区、产业核心区5G网络覆盖,实现100%乡镇镇区和重点行政村5G覆盖。强化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互联网+”向乡村延伸,打通省、市、区、镇、村农业信息资源服务体系,每年积极争取建设一批省级数字乡村示范乡镇、示范村。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试点工程,加快特色产业、乡村旅游、乡风文明、文化传承、党建村务、教育科普、健康医疗、综合治理、交通出行、便民服务等进行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网信办);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工信局)

(五)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建立城区学校与乡村学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通过开展优质小学教育资源孵化工程、体育中考乡村帮扶专项工作等探索多种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模式,把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支持乡村学校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创建工作,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等作为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和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把耕读教育和科学素质教育纳入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素养。支持建设涉农职业院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推动涉农专业建设。办好一批区级中职学校,重点建设1-2个专业群,培养农村急需的实用技术技能人才。加大乡村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力度,继续组织城镇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帮扶,依托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开展公费幼儿师范生培养,依托省、市、区级名师工作室举办乡村骨干教师培训,广泛组织名师送教下乡,开展首届芗城区优秀农村教师评选,有序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持续推进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每个建制村(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除外)至少有1所村卫生室为村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通过选派乡镇卫生院医生巡诊、派驻或邻近村医覆盖的方式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在全区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到2025年,力争全区70%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10%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加强区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标扩能建设,实施健康促进行动,大力推进针对农村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强化社会宣传,普及健康知识。(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芗城医保局)

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在乡镇范围推动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成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开辟失能老人、残疾老人照护单元,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优先保障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加大居家养老支持力度。持续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营管理,推进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六、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乡村

(一)推进质量兴农

加快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参与制定农业生产地方标准,推进地理标志标准制定和应用,加快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开展果、茶、菜、菌等产业绿色发展行动。到2025年,构建高质量农业农村标准体系。按照“有标必依、全程贯标”原则,加大农兽药残留限量等国家标准和特色产业地方标准的宣贯培训力度,推动部门、行业、企业制定相配套的生产技术规程,推动标准进村入企入户。按照“缺标补标、低标提标”原则,围绕优势特色产业,优先支持制修订安全、绿色、优质、营养等标准,推进构建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推进精准治理。完善重点品种监管名录库,深入开展拉网式调查摸底,实行动态管理、精准监管。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广泛推广科学用药知识和绿色生产技术,确保11个重点品种以及食用菌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培训到位、落实到位。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级镇级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工作保持稳定。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标,深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推进上市食用农产品赋码出证、凭证销售,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做到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严监管、全过程可追溯。推进乡镇监管服务站和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提升基层监管能力。确保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卫健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

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大力发展绿色食品,稳步发展有机农产品,继续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积极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每年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3个以上,积极向上争取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发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作用,带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发展,积极引导品牌农产品企业参加每年的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福建名牌农产品评选。积极推动“三品一标”专业营销网点和渠道建设,鼓励企业和经销商建立专营店、设立销售专区、专柜,支持生产和营销企业创建电商平台。开展网络营销、直播带货,进一步推动“漳”字号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叫得更响、销得更远、卖得更好”。(牵头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二)推进绿色兴农

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向纵深发展,集成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分阶段分步骤稳步推进化肥投入定额制,打造化肥减量增效升级版。在我区粮食、蔬菜、水果等主要作物产区,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推广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措施。示范推广缓控释肥、水溶肥、配方肥等新型肥料,提高肥料利用率。实施种养循环试点,以果菜优势区为重点,示范推动畜禽粪肥、秸秆粉碎、绿肥翻压等有机肥源还田措施,提高有机肥养分施用比例,减少化肥用量。到2025年,示范推广有机肥2.5万亩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7.8万亩(次)、示范推广绿肥种植0.5万亩、实施秸秆还田0.15万亩,减少化肥用量,化肥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10%。全面落实农药购买实名制。推进高效药械替代,因地制宜推广智能化植保无人机等现代植保机械及先进施药技术。扶持发展一批装备精良、服务高效、管理规范的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每年统防统治面积达5万亩次以上,绿色防控技术应用面积达10万亩次以上。到2025年,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10%。(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行源头减量,落实畜禽养殖场的主体责任,推行“一禁、二表、三分离”。加强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全链条监控,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发展机制,提升粪污精准化综合利用水平。深入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改造升级粪污收储、处理利用、臭气净化等基础设施设备。到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区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建立“定点收集—科学分类—安全转运—规范处理”的全链条监管回收处理体系。到2025年,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率达80%。促进秸秆肥料化,集成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改造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装备,推进秸秆粉碎还田。促进秸秆饲料化,鼓励养殖场和饲料企业利用秸秆发展优质饲料,实现过腹还田。促进秸秆基料化和原料化,发展食用菌生产等秸秆基料。落实严格的农膜管理制度,加强农膜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管理。推广普及标准地膜,积极推广环境友好的全生物降解地膜。培育专业化农膜回收主体,探索健全回收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探索常态化、制度化监测评估。开展地膜覆盖技术适宜性评估,因地制宜调减作物覆膜面积。强化市场监管,禁止企业生产、采购、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积极探索推广环境友好的全生物降解地膜。培育专业化农膜回收主体,建设农膜储存加工场点,健全回收网络体系。开展区域农膜回收补贴制度试点,探索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健全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监测评估。(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加强污染耕地治理。根据国家部署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逐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实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建立完善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管理清单。分类分区开展污染耕地治理,对110.12亩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类)采取农艺措施治理修复,采取种养结合、增施有机肥、优化施肥、品种调整、水分调控、耕作优化、施用土壤调理剂或“VIP+n”农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技术等安全利用技术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防止新产生重度污染耕地。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到2025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芗城生态环境局)

(三)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系统

强化农业资源保护。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坚持工程建设与机制建设并重,协同推进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工程建设与管护机制、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终端用水管理机制。采取补齐、加宽、加厚、封山育林等措施。做好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管护,以及人工促进低产低效林分提升,持续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适当增加珍稀濒危水生动物放流数量,“十四五”期间,加强九龙江流域渔业巡查,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作业行为,保护渔业资源环境,维护渔业水域生态平衡。开展外来入侵生物普查,完善相关管理名录、应急预案及政策措施,有效阻截外来入侵物种,保护生物多样性。(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落实2030年前力争实现碳达峰的要求,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重点任务。推进农村沼气转型升级,抓好规模养殖场沼液利用,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吸引市场主体开发农业碳汇项目,探索开展农业碳汇交易试点。探索研究林业碳汇方法学,鼓励通过森林经营、植树造林等措施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广水禽无水面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多营养层级海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贝藻类混养,以及秸秆还田固碳、高效植保药械等技术模式,提升碳汇规模。(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工信局,芗城生态环境局)

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九龙江等水域渔业资源情况调查,对扩大实施禁渔可行性进行研究评估。在重点湖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氮磷超标河段等敏感区域,开展农田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蓄积池等农田氮磷生态拦截设施建设,实施重点区域农田退水治理。根据国家部署要求,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在管护好现有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同时,围绕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强化生态治理理念,突出山水林田湖草海要素,做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利局,芗城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七、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强化区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五强化五提升”工程,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情况作为区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区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挂钩党支部联系点等制度。坚持和完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制度,全面深化“四个纳入”管理,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推动落实乡镇编制“专编专用”,推进区直部门人员编制向乡镇下沉倾斜,整合条线辅助人员由乡镇统筹指挥调配,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推行驻村工作“双考核”制度,管好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推动各方力量下沉一线扎实干事。选聘乡镇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加大乡村人才培养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编办)

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认真组织农村基层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历史,推动农村基层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促进形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为主题,组织区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为其挂钩乡镇的党员干部、乡镇党委书记为村“两委”党员干部、村党组织书记为本村全体党员每年至少上1次高质量党课。以基层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精心组织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聚焦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区级每年依托城区党校主体班将乡镇党政主官纳入城区党校培训。推动落实“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按照区级示范培训、区级全员轮训方式,突出“全员、精准、有效”要求,每年对“一肩挑”人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1次集中培训。抓好农村党员群众技能培训,依托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农村远程教育平台等载体,采取区级普遍培训、基层党委兜底培训。通过“微型党课”“乡村讲堂”“线上培训+实地讲解”等形式,每年组织党员骨干、青年农民、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负责人、乡村能工巧匠等参加各类农业技能、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次。发挥“互联网+培训”优势,组织部利用省委组织部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平台设立“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专区专栏,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学习优质课程、特色课程。(牵头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村级议事决策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村级事项决策和公开,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凡属村经济社会发展公共事务、大额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工程建设、社会治理、宅基地审批等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全面落实“六要”群众工作法。加强村级民主协商,综合运用听证会、议事会、理事会、恳谈会等形式,组织群众自己说事、议事、主事。(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实现对“两委”成员监督全过程、全覆盖。乡镇党委定期研究村务监督工作,加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力度,特别是对“一肩挑”人员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重点加强对村务决策和公开、村级财产管理、村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决策规范、公开到位、群众满意(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局、民政局)

(二)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依法设定区级对乡镇赋权赋能范围。依法赋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权。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闽政文〔2022〕3号)及省里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扎实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督促指导各镇街按照“一区一策”和“一镇(街)一清单”的要求的原则,确定各乡镇(街道)赋权清单,并公布实施。妥善做好赋权和衔接工作,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指导各镇街根据各地实际,统筹现有派驻乡镇(街道)单位工作力量,健全完善镇街和区直部门联动监管执法配合机制,压实乡镇(街道)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责任。(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三个一遍”摸排机制,区委组织部要联合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在新一届村党组织任期内,全面开展对村党组织书记考核一遍、对村“两委”班子体检一遍、对村情摸排一遍的“三个一遍”行动。结合开展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工作,对乡村振兴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后进村,采取“四个一”措施,“一村一策”进行集中整顿。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推行“红色网格”服务管理机制,健全优化“行政村党支部(总支、党委)—网格(村民小组)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提升社会保障、平安建设、应急管理等工作的联动管理和服务能力。指导村党组织全面引领制定村规民约,完善志愿服务制度,组织评选党员示范户。(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应急局,区委政法委)

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等治理方式。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扩大“积分制”运用范围,发挥积分激励约束作用,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公共事务,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加大“清单制”管理试点,厘清村级组织权责边界,规范清单运行规则,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

(三)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

加强镇(街)、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农村网格化管理服务,推进警格、网格融合运作。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乡村“雪亮工程”“平安家园·智能天网”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全区所有行政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覆盖率100%。2023年至2025年,持续推进乡村“雪亮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建设,进一步织密农村地区视频监控。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和整治“村霸”。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完善“四门四访”工作机制,巩固充实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多元化、一站式解决机制和心理疏导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持续开展乡村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农村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坚决遏制乡村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芗城公安分局,区司法局、信访局)

(四)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深入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重点抓好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等。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工程,每年宣传、引导一批有志从事农业的农村青壮年、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到涉农大专院校、漳州开放大学接受非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依托农技推广单位,引导优质教育资源下沉乡村,开展分级分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依托电视台、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网等平台,打造“兴农讲堂”“田园公开课”,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依托漳州开放大学开展农民学分银行试点,推动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有效衔接,促进农民终身学习。(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五)深化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促进农民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提档升级。持续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等阵地作用,有效推进形势政策宣传教育。不断壮大“新时代宣讲师”队伍,在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常态化开展科学理论宣传宣讲,深入开展文明实践“宣讲+志愿服务”活动,拓展理论进基层的有效途径。深化“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和“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建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

深化农村文明村镇建设。围绕学思践悟新思想、提升农民精神风貌、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强化基层治理等方面,科学研究制定区级文明村镇测评体系。推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乡村振兴、基层党建等工作。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的积极作用,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养成科学文明、绿色健康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组织部,区住建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

繁荣发展乡村优秀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精心打造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进万家、文艺轻骑兵等文化惠民品牌,推动非遗传承保护中心(院团)开展免费或低票价惠民演出活动。学习弘扬中国女排精神,宣传谷文昌、“时代楷模”“漳州110”、黄志丽、“最美人物”等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设施提质增效。推动闽南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打造“百姓大舞台”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推动各镇街利用“百姓大舞台”,组织常态化文化惠民演出。继续组织“春燕行动——福建乡村音乐会”,乡村“村”晚等活动,活跃乡村群众文化。(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

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结婚登记免费颁证服务,倡导“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现代婚俗新风。积极拓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推动婚事移风易俗向基层延伸。深化违建坟墓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严控增量、消减存量。加快乡镇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步伐,推进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积极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法。推动镇(街道)细化丧葬简办标准,指导村民委员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充实移风易俗内容。积极推进绿色安全文明祭扫,统筹疫情防控和群众安全祭扫,规范和优化预约祭扫、网络祭扫等新型祭扫服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稳定过渡期内帮扶政策。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坚持“四个不摘”要求,在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优化各项帮扶政策和工作机制,持续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加强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镇街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水利局、卫健局,芗城医保局)

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巩固教育扶贫成果,完善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巩固控辍保学成果,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要确保义务教育“一个也不能少”。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已脱贫和监测对象家庭就学子女教育精准资助政策。巩固健康扶贫、医保扶贫成果,根据省统一部署完善统一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按规定做好分类资助、落实救助条件标准、分类分层救助管理与基本医保制度相衔接,有效防范参保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对易返贫及脱贫边缘户患病人口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及分类救治政策。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保障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造福工程搬迁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推动以区级为单位常态化开展住房安全筛查鉴定,及时解决动态新增危房问题。持续开展常态化排查监测工作,保障脱贫人口饮水安全。(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住建局、水利局、卫健局,芗城医保局)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扶贫项目资产按照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登记管理,构建“权产明晰、运行规范、管理科学”的项目资产管理制度,确保扶贫资产的保值增值。严格按照“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原则,落实“谁负责、谁管护”,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对经营性资产,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公益性资产,完善管护标准,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对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规范资产收益分配,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帮扶作用。(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

加快老区苏区振兴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口协作工作制度,加强与华安县党政领导互访对接,深入沟通协商,共同签订帮扶协议,我区确保每年完成不少于1200万元的资金拨付,切实推动各项协作任务落地。推动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建设,开展产业对接、招商引资,对口协作县双方要全面完成专技人才技术交流互访活动,促进党政干部、企事业人才互学互鉴、增长才干,为山海协作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承担挂钩帮扶任务的区直有关单位)

支持脱贫地区改善生产条件。不断改善脱贫地区农业生产条件,支持脱贫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重点支持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压实就业帮扶责任,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促进就地就近就业,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发挥消费帮扶、以工代赈等政策作用,积极探索、统筹用好开发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帮助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增收。实施“雨露计划”,做好“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促进毕业生实现有质量就业。(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乡村振兴局)

(三)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督促指导各镇街持续夯实责任,常态化组织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充分用好“一键报贫”鼓励困难农户主动申报,结合每月组织乡村干部走访排查、行业主管部门专项筛查,每半年集中排查,建立快速发现响应机制,及时将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和易致贫户纳入监测范围,对监测对象按户造册、单列管理、加强帮扶。建立困难残疾人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落实困难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对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残疾人实施就业创业扶持,引导残疾人立足当地特色产业和自身实际开展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服务、贸易等行业,并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创业补贴等就业优惠政策,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信息共享共用,密切部门协作联动预警,落实落细精准帮扶政策,及时化解致贫返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芗城安局分局,区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水利局、卫健局、应急局、统计局,芗城医保局,区残联)

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适度扩大基本生活救助覆盖范围,明确各类基本生活救助家庭财产标准和条件,对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和支出型困难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失能失智老年人实施单人纳保。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落实集中供养,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落实委托照料服务责任。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对遭遇规定情形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关爱帮扶服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四)深化闽宁对口协作

进一步加强产业、劳务、消费协作,帮助宁夏农村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帮助销售宁夏农特产品。深化产业园区共建、文化旅游融合、数字经济合作、生态工程建设,构建闽宁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积极鼓励引导群团、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广泛参与闽宁协作,营造共促共为的社会氛围。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深化教育医疗“组团式”帮扶,推动各层次定期互访和人员交流常态化。(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承担闽宁协作帮扶任务的区直有关单位)

九、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一)畅通城乡要素循环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按照上级部署,有序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考核评估体系,进一步破解影响基层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推动按法定程序赋予更多乡镇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进我区城乡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

促进城乡人力资源双向流动。完善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进一步做好选调生到基层锻炼工作,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兴业,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推进省区级高层次人才等人才项目申报认定,对农村地区引进符合条件人才给予相应的安家补助等工作和生活待遇。实施本土人才培育计划,公开选聘一批漳州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乡镇担任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青年人才优秀创业项目”“农村实用人才”“优秀基层卫技人员”“优秀乡村教师”等本地人才项目遴选工作,持续推动人才向基层一线集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城乡劳动力和人才流动提供专业化服务。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居住证制度全覆盖,鼓励各地逐步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公共服务和便利项目。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机制,增强区政府的财政保障能力。统筹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芗城公安分局,区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研究调整区片综合地价,明确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安置救助费标准。依法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对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能源、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及供水、燃气供应、供热设施等项目,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范指标交易和资金使用。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引导农村产业在我区统筹布局,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我区新增耕地指标应当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所需耕地占补平衡需求。编制区、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安排不少于百分之十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用于保障乡村产业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支持区级农担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我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大对农业企业和农户的信贷支持,保持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目标,并加大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的中长期信贷供给,适度提高信用贷和“首贷户”占比,依托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落实乡村振兴贷政策。继续有效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符合条件的群体获得贷款贴息支持。延续实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督促各相关银行机构做好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信贷需求的摸排,落实应贷尽贷,满足脱贫人口有效信贷需求。〔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金融办)〕  

(二)深化农村改革

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巩固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同时,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合同清理大检查为切入点,组织土地流转合同村自查、镇核查、区复查,及时发现纠正没有使用统一合同范本问题,推广使用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范本,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模式。贯彻落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做好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建立仲裁队伍,强化规范管理,高效调解纠纷,有效化解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农村社会安定稳定。(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效,积极探索拓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指导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进一步完善成员信息,进一步应用清产核资成果。对接全省农村资产流转交易平台,搞清弄懂平台农村要素确权、评估、登记、流转功能,指定专人负责动态更新平台信息及数据,确保平台在我区顺利推广及使用,推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进场流转交易,探索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格式化范本,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以2022年省、市纪委“点题整治”“巩固提升年”为契机,聚焦农村集体“三资”传统监督方式质量效率低下等问题,重点整治“三资”管理不规范、“三资”被侵占问题、“三资”合同不规范问题,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上公开,有效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积极探索“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公司)+农户”“国有企业(公司)+农户”等新型合作经营模式,推动“农民变股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有关规定,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作为宅基地资格权人依法享有的权益,允许在一定条件下流转、抵押宅基地使用权,推动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三)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国家、省、市、区级龙头企业梯队发展,“十四五”期间培育新增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龙头企业9家以上,总数超29家。着力提升龙头企业创新发展、数字化发展、绿色发展、品牌发展、融合发展等五项能力和联农带农水平。加强龙头企业服务,组织开展龙头企业培训,提高龙头企业管理人员素质。持续组织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国家、省、市、区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十四五”期间新培育 15家区级及以上示范社。加强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要素保障,支持农民合作社扩大规模、创建品牌、引进技术、促进产销。加快培育特色家庭农场,组织开展省、市、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有序组建区域性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十四五”期间新培育20家区级及以上示范场,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加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辅导员等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为重点,突出以小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在巩固水稻等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的同时,持续向食用菌、果树、蔬菜等特色经济作物延伸。每年建立一个“互联网+农机作业”试点,通过北斗卫星导航作业监测、网上订单等服务模式,为有需求的农户提供耕、种、防、收等各环节“菜单式”托管服务。发挥供销合作社作用,以龙头企业、农业服务公司、庄稼医院、农民合作社等为载体,开展农产品营销、加工、电子商务、土地托管、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助农信贷增信服务。(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供销社)

(四)强化支持保护

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建立健全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预算优先保障领域,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把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情况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到2025年达到50%以上。对推进乡村振兴中符合债券申报条件的公益性项目,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给予支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供销社)

(五)深化农业对外合作

推动优势农产品出口。强化对农产品生产出口基地的质量监管,积极创建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对标国际通行标准体系,推动开展国际认证和国际商标注册,不断提升出口农产品品质和国际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大力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贸易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国际知名专业展会,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巩固传统出口市场,重点拓展RCEP市场。(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实施海丝茶道工程。提升茶叶生产品质与茶企品牌创建,加强对全区茶叶无公害种植的技术指导,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工程,对全区茶叶种植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引导茶企参加国际线上云茶展,持续推进海丝茶道工程,拓展本地茶叶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十、加大组织保障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建立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牵头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推进机制,结合乡村振兴“十大行动”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分工,加强重点工作任务跟踪调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各镇街要推进落实措施,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举措。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配套,协同推进。

(二)动员社会参与

搭建社会参与平台,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格局。调动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各类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积极作用,凝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考核评估

建立农业农村现代化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跟踪考核机制,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情况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健全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各类政策对规划实施的保障支撑。

 

附件:1.“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主要指标

2.“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工程


附件 1

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 年基期值

2025 年目标值

年均增速

(累计)

指标属性

责任单位

1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0.31

0.33

保持稳定

约束性

农业农村

2

肉类总产量(万吨)

0.192

0.3317

保持稳定

预期性

农业农村

3

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约束性

农业农村

4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61.1

68

预期性

农业农村

5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93

95

2)

约束性

农业农村

6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99.5%

98%

预期性

农业农村

7

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交通运输局

8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80

90

10

预期性

水利局

9

乡村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60.5

63

2.5)

预期性

教育局

10

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

41.3

45

3.7

预期性

卫健

11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50

60

2

预期性

民政局

12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6.7

8.5

预期性

农业农村

13

集体收益 20 万元以上的村占比%)

37.5

58

20.5

预期性

委组织部

农业农村

区财政

14

级及以上文明村占比(%)

45

65

20)

预期性

委文明办

15

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比(%)

7.5

11.5

4)

预期性

委宣传部

教育局

区文体旅游

注:  )为 5 年累计数

 

 

 

 

 

 

 

 

 

 

 

 

 

附件2

“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工程

序号

工程名称

主要目标

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

1

粮食产能区建设

每年建设水稻、旱粮等粮食生产示范基地1个以上,示范作物单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

1.建设相对连片的20亩以上水稻生产示范片,重点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等农业“五新”。

2.扶持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农业农村局

2

粮食储备库建设

严格落实省政府、市政府下达的粮食储备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粮食储备规模。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

1.积极对接全省粮食储备信息化“一张网”建设。2.落实涉粮问题整改,加快推进区军粮仓储物流中心建设,完善粮食应急网络。3.积极引导粮食加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4.完善粮食安全信息监测预警系统。

发改

3

高标准农田建设

新建高标准农田4200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0亩。

1.落实农田建设“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拓宽多元投入渠道,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财政资金投入。2.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并重,实行精准化管理,大力推广应用区级数字农田管理模式,提升农田宜机化、田园化、生态化、数字化建设水平。

农业农村局

4

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

推广施用有机肥7.8万亩(次)以上。

1.结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省推进和地力提升项目,大力推广施用商品有机肥,科学合理施用畜禽粪便堆(沤)肥、沼肥等有机肥7.8万亩(次)以上。2.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及新建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

农业农村局

5

果树提质增效项目

每年持续推广果树标准化技术

1.持续推广果树标准化技术,主要推广新优果树品种,完善果园基础设施,推广增施有机肥、果园留草栽培等。2.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提高水果标准化生产技术水平,提高优质果率。

农业农村局

6

茶业发展提升项目

2025年,面积稳定在0.0966万亩,产量稳定在0.0165万吨。

1.指导建设生态茶园,综合采取种树留草、间作、套种、疏水、筑路、培土等措施,保持茶园水土,改善茶园生态。

2.通过各类展会、茶事活动等,扩大“”茶影响力。

农业农村局

7

现代菌业提升工程

2025年,重点培育 1个菌包(培养料)集中生产供应中心。

依托国家食用菌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等项目,加大基地建设力度,鼓励引导食用菌生产企业工厂化智能化改造。

农业农村局

8

生猪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生猪规模化率达95%以上。

采取拆小建大或标准化升级改造,实现生猪养殖场标准化、规模化、基地化、循环化、数智化、产业化高效生态养殖。

农业农村

9

特色畜禽产业提升项目

新改扩建蛋禽养殖项目1以上,新增存栏蛋禽10万羽以上,新建或改扩建肉禽养殖场2以上,新增出栏肉禽6万羽以上

加快建设特色畜禽产业项目,重点建设标准化畜禽舍、自动化饲养设备、自动清粪设备、自动环控系统、自动光照系统、水禽旱养系统、粪污处理系统、集蛋分级包装打码等系统,提升特色畜禽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智能化、集约化、生态化养殖水平。

农业农村局

10

林下经济及非木质利用

2025年,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0.6万亩,产值突破0.45亿元。

根据区域特点和优势,重点支持发展林下养蜂,扶持林下经济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

区自然资源局

11

花卉苗木产业发展

2025年,全市花卉苗木全产业链总 产值达到12亿元。

1.鼓励支持省级财政花卉设施项目建设,加强花卉苗木新品种研发力度。2.认真贯彻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漳政办规〔2021〕9号)。3.2025年,全花卉苗木全产业链产值超12亿元。

区自然资源局

12

农业气象指数保险

有效保障当地保户灾后恢复生产,全面助力农业防灾减灾和乡村振兴。

通过开展农业气象指数保险,推进我区特色农产品气象指数保险和农业气象巨灾指数保险产品的扩面增品,发挥“保险+气象”服务优势,提升政府灾后救灾能力。

区气象局

区农业农村局

13

现代农业生产安全气象

保障工程

扩大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关键技术保障能力。

加强及时报送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强化粮食安全气象保障,做好春耕春播、夏收夏种等关键农时气象保障服务。

区气象局、

区农业农村局

14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

全面完成农业、林木、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全面提升种质资源保护能力。

摸清全种质资源家底,抢救性收集珍稀、濒危、特有资源与特色地方品种,推进一批畜禽保种场、畜禽原种场、核心种猪场、水产良种场等建设。持续推进农业优新品种推广行动,提升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集成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区农业农村局

区自然资源局

 

15

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

鼓励企业推出自主知识产权农业新品种(品系)

突出粮食安全、特色优势、闽台融合,鼓励科企联合,重点扶持优质绿色水稻、特色果蔬、食用菌、高产蛋鸭等育种攻关与产业化开发。

区农业农村局

区自然资源局

16

农业优新品种推广行动

在农业10个领域(包括粮油、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花卉、畜、禽、鱼、虾贝类)筛选10-20个优质新品种进行选育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遴选推介公布《2022年漳州市农业优新品种推广目录》及配套种养技术;突出精准对接,大力提升配套种养技术,促进良种良法双落地。

农业农村局

17

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积极发展设施蔬菜种植。

对集中建造以设施蔬菜种植为主的各类建设达到省定标准的高标准钢架温室大棚实施主体给予补贴,不断完善水肥一体化、温控、机械化作业等设施装备。

农业农村局

18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2025年,全区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3个左右。

围绕水果、蔬菜、食用菌、特色中药材等特色主导产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农业农村局

19

提升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

推进我区主要农作物及特色农作物全程全面高质高效机械化,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装备支撑。

组织实施农作物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行动, 每年推广主要农作物和特色农业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不少于1次。

农业农村局

20

农业生产智能化

持续引进、推广农业生产智能化技术。

综合应用农业物联网、5G、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新技术和新装备,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进程。

农业农村局

21

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

参与创建10个重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和5“一村一品”专业村。

用好国家产业政策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推进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发展,打造特色农业产业强镇、强村。

农业农村局

22

深化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创建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

1.以“三减量三利用三提升”为主线,打造全国畜牧业健康养殖、绿色发展示范区,开展秸秆还田和废旧农膜回收行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整体解决方案。2.总结推广典型模式,为深入推进全农业绿色发展树标杆、立典型。

农业农村局

23

芗农业融合发展

积极招商,引进、推动台资农业项目落地,推广引进台湾农业良种和新技术。

落实落细、用好用足园区产业发展、贷款贴息、电价优惠等扶持政策,引进落地一批精品现代农业项目,加快实施一批重点项目,精心培育一批龙头企业。

农业农村局

24

休闲农业提升工程

持续培训美丽休闲乡村和休闲农业示范点

深入开展休闲农业调研,指导天宝镇、浦南镇持续推进休闲农业发展,依托我资源优势,组织深挖培育对象,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项目支持,完善基础设施,通过培育品牌示范带动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提升。

农业农村局

25

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完善提升行动

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能力和水平。

1.做好旅游厕所百度地图上线和“一厕一码”工作。2.建设提升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服务中心(点)。

区文体旅游

26

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工程

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

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以返乡入乡创业创新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各类农村创业创新人员为重点对象,培育一批创业创新活跃、联农带农紧密、业绩突出的创业创新群体。

区农业农村局

27

农民素质提升行动

2025年累计新增培养大专学历以上高素质农民30人以上。

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工程。

区农业农村局

28

“师带徒”引凤计划

提升乡村创新创业水平。

组织参与“师带徒”引凤计划,将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金凤)的产业项目“嫁接”给致力于返乡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待就业青年(雏凤),并通过“师带徒”结对子的方式进行孵化,培育一批乡村振兴战略带动型人才(玉凤),落地一批引领性强、成长性好、扎根农村的创新创业企业。

人社局

29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

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积极推进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推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

区水利

30

“快递进村”工程

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提升农村地区快递服务水平。

鼓励快递企业采取“快快合作”“邮快合作”“交快合作”“商快合作”等方式建立村级寄递综合服务站点,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快递直投到户,探索农村“人工+智能”寄递方式,打通寄递服务“最后一公里”。

区邮政分公司

31

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2025年,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 75%以上。

优先治理“三周边、两沿线、两重点”等七类重点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完成60 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

芗城生态环境局

农业农村局

住建局

32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比例达到40%以上,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

动态排查更新黑臭水体清单。

芗城生态环境局

农业农村局

区水利局

区住建局

33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

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村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机制基本建立。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通过沤肥返田、配置“湿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等方式解决终端处理问题,不断扩大垃圾分类覆盖面,提升垃圾治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

住建局

区农业农村局

芗城生态环境局

区供销社

区城管局

34

普惠性学前教育

巩固提升工程

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每个县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均达到50%以上。

1. 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扶持各地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支持乡镇、村集体等利用闲置房产、空闲校舍等资源,积极创造条件举办公办园或附属园。

2. 支持通过购买服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提供教学学习机会与挂牌责任督学督导机制等方式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3.深入推进“名园+”办园模式改革,提升学前教育片区管理和乡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班)精准帮扶实效。

 

教育局

35

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行动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差距。

1.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

2.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推动城乡学校对口帮扶教育共同体建设全覆盖。

3.深入推进管校聘”改革,稳步推进域内教师交流轮岗。

教育局

36

职业教育提升工程

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办好一批中职学校,重点建设1-2个专业群,培养农村急需的实用技术技能人才。

教育局

37

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至少建有1所级供养服务机构;乡镇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0%;全区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农村幸福院数量不少于38所。

1.整合片区资源,盘活用好现有养老照护设施,推动在乡镇范围内建有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

2.开展农村福院质量提开行动,继继续加强农村幸福建设和运营管理。

民政局

财政局

38

“三品一标”培育

每年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3个以上。

1.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三品一标”。

2.积极向上争取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

3.实施标准化生产,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农业农村局

区自然资源局

39

农产品品牌打造与宣传

积极引导品牌农产品参加每年度的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福建名牌农产品评选。

1.积极推动“三品一标”专业营销网点和渠道建设,鼓励企业和经销商建立专营店、设立销售专区、专柜,支持企业创建电商平台,开展网络营销、直播带货,促进“漳”字号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市场营销。2.积极组织“三品一标”企业、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特色优质农产品获证主体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等知名展会。3.积极配合省中心全方位打造“福农优品”,塑造“生态福建· 绿色农业”整体品牌形象。

农业农村局

区自然资源局

40

化肥减量“2345”工程

化肥使用量减少10%。

每年示范推广有机肥2.5万亩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7.8万亩(次)示范推广绿肥种植0.5万亩、实施秸秆还田0.15万亩。

农业农村局

41

持续推进农药减量控害

农药使用量减少10%。

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10万亩次,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5万亩次。积极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智能无人机等高效能植保机械和先进施药技术。

农业农村局

42

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提升工程

2025年,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 95%以上。

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改造升级粪污收储运处理利用、臭气处理及信息化监管设施设备,实现高水平利用。

农业农村局

43

坚持和深化新时代

科技特派员制度

每年选认省市区三级科技特派员28名。

1.支持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2.每年选认省市区三级科技特派员28名。3.坚持跨界别选拔人才,实现创业和技术服务领域覆盖一二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区工信

44

文化惠民扩面增效工程

大力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开展文化下乡、乡村村晚和“春燕行动— 福建乡村音乐会”“戏曲进乡村”“新时代乡村阅读季”“三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

区文体旅游

委宣传部

45

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行动

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 强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城市“一区一警两辅”,实现农村“一村一警务助理(辅警)”全覆盖。落实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2.深入推进乡村“雪亮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建设。3.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排查发现各类矛盾纠纷。4.强化乡村社会治理机制探索创新。加强乡(镇)、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农村网格化管理服务。5.强化乡村法律服务法治宣教建设推动“一村一法律顾问”。

委政法委

芗城公安局

信访局

司法局

46

家庭农场培育

2025年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40家以上。

突出技术先进、生产绿色、产品安全、管理规范、规模适度的发展要求,每年新增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家。

农业农村局

47

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工程

引导创建1家农业外贸企业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 积极组织农业外贸企业参加国际展会。

1.突出优势特色产业,支持企业完善基础设施,推广水肥一体化、智慧农业等高新技术,开展产品或生产管理体系认证,加强可追溯管理,注重品牌培育,提高我出口农产品国际竞争力。2.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贸易企业参加国际知名专业展会,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巩固传统出口市场,重点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兴市场。

农业农村局

48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专项行动

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能力,加大支持力度。

1.结合乡村振兴金融需求,“一企一策”“一业一策”开发乡村振兴特色化金融产品,继续深化中央财政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等金融工具联动,发展生产订单、农业保单融资,推广“三农”综合保险,做好脱贫人口产业帮扶保险,推进农村防贫综合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涉农保险项目,创新环境污染责任险、农产品质量险、农民短期意外伤害险等产品。2.依托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对信用户实行贷款优先、额度优先、利率优惠的“三优”服务。

区财政局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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