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芗政文〔2023〕30号
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芗城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芗城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交建〔2021〕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号)等文件要求,我区结合农村公路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着力提高农村公路的服务能力、服务品质和效率,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创建工作目标及要求
通过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区,有力开展农村公路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增强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农村综合运输服务能力;落实农村公路管养保障责任,提高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农村公路融合发展,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到 2023 年底,力争实现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区目标,形成较为完善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到2025年底,建成“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体系,建立规范化可持续管护机制。
三、创建工作任务
(一)增强政治站位,发挥先导作用。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交通基础设施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推动作用,加快建设交通强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增强治理能力,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落实区、镇(街道)、村(社区)各级责任,完善“路长制”监管体系,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机制,健全完善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等重点领域的规章制度。
(三)增强项目谋划,优化交通基础。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骨干公路网络、普惠公平的农村基础公路网络,推动重要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短期内实现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例、优良路率等考核指标逐年增长,力争各项指标达到全省中上水平并长期保持。推进“一路一风景”,“一镇一示范”建设,三年内重点打造25公里精品路线,五年内实现全区“美丽农村路”创建里程超过县乡道总里程的70%。
(四)增强改革力度,提高管养水平。扎实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明确相关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责清单,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实施到位,短期内实现养护资金、养护工程比例逐年增长,力争达到全省中上水平并长期保持。建立健全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为辅的长效资金保障机制,农村公路养护经费要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五)增强服务能力,完善客运体系。推进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巩固全域通公交成果,确保公交车开得通、留得住、运营好。推动“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推动多产业融合发展。
(六)增强创优意识,增强群众获得感。持续推动共建、共享、共治的农村公路群众参与体系,实现村(社区)爱路护路全部写入村规民约。积极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推广“公司化+专业化”的养护模式。发挥天宝镇、浦南镇乡村振兴旅游资源优势,扎实推进“交通+”战略,挖掘路衍经济潜能。
(七)增强创新观念,建设智慧交通。提高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好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数据库建设,健全智慧交通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公路智能化、数字化、动态化、标准化水平,确保数据报送准确及时。
(八)增强安全保障,形成管控机制。强化项目监管力度,落实安全保障,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严格遵循建设程序,做好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和危桥改造工作,形成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升应急救援和防灾救灾能力,实行运输安全监管机制,形成客运车辆信息动态监管机制。
四、创建工作责任分工
(一)科学规划,结合实际,建好农村公路。狠抓项目建设,到2024年底,基本完善全区路网规划,加大农村公路各项民生工程政策支持,大力提升农村路网技术等级,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等安全保障工程,不断增强农村骨干路网延伸和辐射功能;立足高质量发展,逐渐构建层次清晰、功能完善、覆盖广泛、服务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路网体系,农村公路安保防护和配套桥涵设施基本完善,公交班线公路安全性明显提高,服务于旅游、产业园区等为主的公路实现通畅。严控技术标准,推动地方标准规范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应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达到国、省相关技术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到人,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确切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三同时”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确保农村公路工程取芯合格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文体旅游局、应急局,芗城交警大队、石亭街道、天宝镇、浦南镇
(二)完善机制,规范管理,管好农村公路。健全管理体制,明确区交通运输部门和镇(街道)、村(社区)管理权责,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权责明确、分工科学、运转高效,规范使用农村公路专项资金,强化日常监督考核,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能力建设,规范路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整治路域环境,加强公路绿化美化,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和部门联合执法,加强路面保洁、路基整修、堆占清理。2023年底全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达到优美整洁,并逐步高质量实现 “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芗城大队,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城管局,芗城生态环境局、芗城交警大队、石亭街道、天宝镇、浦南镇
(三)专群结合,有路必养,养好农村公路。加强基础保障,进一步完善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养护工程、日常养护和机构运行,做到养护工作有章可循;做好路面技术状况评定,科学制定和实施养护计划;强化养护工作考核,对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养护效果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切实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加大养护力度,将农村公路检查考核纳入绩效考核,确保养护工作顺利进行,做到责任分明,采取定期检查及日常巡查的方式,督促做好养护管理工作;全面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高质量发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机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审计局、效能办,石亭街道、天宝镇、浦南镇
(四)切实服务经济发展,运营好农村公路。完善运输网络,强化城乡公交运营服务监管,确保已开通公交班车安全有效运营,巩固全域通公交成果;推进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推动“多站合一,一站多用”乡镇运输服务站模式。加强运营管理,开展定期法律法规和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淘汰老旧营运车辆,加大“打非治违”力度。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芗城大队,区发改局、财政局、应急局,芗城交警大队、石亭街道、天宝镇、浦南镇
五、创建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芗城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区创建的组织协调工作。石亭街道、天宝镇和浦南镇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落地见效。
(二)落实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面落实建设、养护配套资金,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和多渠道筹措相结合的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1.日常养护方面: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根据《福建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闽交建〔2020〕20号)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对登记列养的群养公路按“每公里县道30000元、乡道14000元、村道4000元”的标准,区级配套25%纳入区财政预算。2.农村公路建设方面:县道晋级和白改黑提升改造实际建安费所需资金除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对于达到等级路建设标准的数据库内乡村道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工程结算审核价的30%进行给予专项补助。3.危桥及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方面:凡是被列入省级危桥改造的项目,实际建安费除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县乡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所需资金除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安排。4.新建或改造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所需资金除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区财政将应配套的养护资金、建设资金、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等费用列入年度预算,及时安排到位。
(三)抓好宣传引导。“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区创建要树立标杆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区政府将适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做好典型经验、专题报道,全面集中展示芗城区“四好农村路”助推乡村振兴、交旅融合的突出成果,形成全 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以及示范创建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各有关单位共同推进、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对“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落实,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四好农村路”创建主要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并纳入区委乡村振兴考核指标体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常态化督查通报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本工作方案由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从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为五年。
附件:芗城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芗城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区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艺群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戴智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建平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洪盛祥 区发改局副局长
黄达庆 区财政局副局长
苗润丰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贺忠 区住建局副局长
沈金海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佳仁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主任
白成智 区水利局副局长
王锡宗 区文体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高 菁 区审计局副局长
魏晨龙 区应急局副局长
吴永昌 区城管局副局长
林 炜 芗城生态环境局监测站站长
吴文兴 芗城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张同官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芗城大队
副大队长
侯旭明 石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陈星辉 天宝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卢永旺 浦南镇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沈金海(兼),办公室成员由区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组成。
今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履行职责,不另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