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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武警漳州支队特战分队训练场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漳芗政文〔2023〕63号

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武警漳州支队特战分队训练场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漳芗自然资〔2023〕6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漳州市芗城区红旗路以东、北环城路以南(闽政地〔2021〕768号批准)面积1.6301公顷的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漳州支队作为武警漳州支队特战分队训练场项目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特殊用地—军事设施用地。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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