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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关于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漳芗环组〔2024〕2号

 区委:

    现将我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1.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加快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督促辖区内三宝钢铁、福建糖业加快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目前三宝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已基本完成;福建糖业股份有限公司75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全部完成,并已通过验收。二是持续推进VOCs企业治理。督促辖区内涉VOCs排放的企业制定减排计划,进行整改提升工作,其中恩扬工艺品、正兴车轮RTO废气治理设施已完成改造并正常运行,盈塑工业RTO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调试,同时有26家企业已完成RCO催化燃烧废气治理,亚和木业等4家企业改良生产工艺使用低VOCs浓度的水性漆。三是对辖区内过境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测管联动。目前已检测10台,编码86台。四是推进各类扬尘污染源头整治。发现并整改问题575处,已立案处罚扬尘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工地10个。

    截至12月31日,我区空气优良率98.0%,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

    2.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国省控断面水质稳步提升。今年来国、省控断面水质均值达标,主要污染物指标达标。新洲断面水质实现跨类别提升,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二是涉水项目稳步推进。加强对近年来涉水资金项目跟踪,及时完成专项资金拨付,督促业主单位提高资金执行率。2022年度省级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资金—浦南镇丰山溪水质跨类别提升项目资金已拨付100%。2023年共申报5个涉水项目,3个已入库。截至目前,省市已下达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1073万元,向上争取资金任务完成率77%。三是开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今年来金峰开发区实施3条5千米道路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宝兴路、兴亭路已竣工验收。西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提标工程建设,新增规模为2万吨/天,总规模达6万吨/天。截至目前,累计完成90%工程量,力争12底完工;推动金宝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累计铺设中水管网5000米。四是开展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整治。重点对漳州市第一自来水厂、第二自来水厂、金峰自来水厂、天宝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开展核查行动。对检查发现的水源保护区农业种植、游泳房搭盖、围网破坏等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加大力度推动金峰自来水厂取水口上移和相关保护措施的落实。五是小流域水质提升工程加快推进。重点提升仙锦溪,高坑溪,丰乐溪等恒坑支流流域水环境质量,启动芗城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加快城镇黑臭水体农友溪清淤、纳管等工程和农村污水溪园溪周边蘑菇户农业养殖污水收集工作。六是持续开展涉水工业企业排查整治。2023年以来,芗城生态环境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0人次,检查重点区域涉水企业180余家次。

    3.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严格落实污染地块管控及修复治理。督促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年已有20个地块开展土壤状况调查,已有16个地块完成土壤调查并备案。对照市级下发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清单开展全面排查,完成2家在产、4家关闭企业排查任务;联合农业农村局推动辖区内110.12亩受污染耕地土壤安全利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推动辖区天宝、浦南、芝山、石亭、南坑开展南美对虾养殖整治。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出南美对虾养殖335家,已全部完成清退。三是抓好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2023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对38家重点产废企业进行危废规范化考核工作。完成6家涉铝灰渣等危险废物企业整改回头看工作。完成9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评估工作。

    (二)积极推进综合督察工作

印发了《中共芗城区委办公室  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芗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漳芗委办明电〔2023〕13号)、《中共芗城区委办公室 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芗城区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漳芗委办明电〔2023〕16号)等文件。组织开展了中央、省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件的“回头看”,跟踪市级下发的重点盯办问题清单等涉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印发芗城区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专班方案,做好资料调阅、信访件办理等有关工作。

    (三)推动绿盈乡村建设品质提升

    今年新增创建3个初级版绿盈乡村已完成名单公布,新增申报8个中高级绿盈乡村已完成资料收集上报。根据市级部署要求,完成对天宝山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

    (四)积极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落地

    一是以优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相关规定,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截至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个、报告表54个。二是深化“一个窗口对外”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压缩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对22个事项进行提速增效。积极开展有机废气总量收储工作,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项目有机废气总量区域调剂,今年来已对41个项目进行了有机废气排放权无偿调剂。三是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建立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协调及调度机制,对上级下发的77个市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已完成环评手续58个。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对环境影响小的项目豁免环评审批,2023年至今共豁免14个项目。

    (五)积极做好环境应急工作

    一是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相关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明确易发生环境风险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从责任人员、预防预警、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培训演练、应急保障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明确防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做好事故应急演练工作。年初,制订了2023年企业及芗城区的应急演练计划,根据计划安排每个季度指导企业做好突发环境应急演练工作。积极推动企业做好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及备案工作。督促企业完成环境风险填报、隐患自查及应急物资库建立等工作。三是开展应急预案的抽查、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共对45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进行抽查、打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企业整改,整改率100%。

    (六)依法严厉打击辖区环境违法行为

    积极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员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创新执法监管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10多人次,检查各类企业300多家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8起,下达处罚决定书12起,处罚金额75.1618万元,免予处罚3起。

    (七)积极妥善处理环境投诉

    今年以来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12369环保举报平台,领导信箱、电话举报等渠道共处理投诉事件209起。我局均做到认真调查,妥善处理,解决问题,件件回复,从未逾期受理逾期办理。成立“治重化积”专项领导小组,2起确定的“治重化积”案件全面清零。

    二、存在问题

    (一)空气环境质量目标完成难度大

    今年来我区空气环境质量排名虽同比去年有所提升,但我区大气环境PM2.5指标24微克/立方米,还未达到市对区下达22微克/立方米的目标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压力大

    一是上坂国控断面虽然年均值达标,但有3个月的月均值出现溶解氧指标不达标;二是内河部分河段、恒坑流域和农友溪的水体出现轻度黑臭被市级督察通报。

    三、2024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24年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以及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部署,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具体要求,巩固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抓好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以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根本任务,为芗城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环保力量。

    (二)工作要点

    1.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力争2024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更好于2023年,细颗粒物浓度等6项污染物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一是有序推动12个蓝天工程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实施。二是加强扬尘控制长效管理,加强市内抑尘、防尘工作。三是继续开展大气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四是发挥好大气联席办作用,开展联合整治。

    2.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主要流域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小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上级考核要求,两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一是开展水环境整治提升治理行动。通过巩固提高内河整治成效、减少农业养殖种植污染、开展断面水质监测和加大涉水企业执法力度、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小流域治理工程等项目运行监管等措施,不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二是推进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实施。重点推进西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直排西院湖综合治理工程、芗城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建设。三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区整治,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水质日常监测,做好数据分析,针对问题采取措施。四是加强与农业农村局、区河长办联合开展生猪、南美白对虾等养殖巡查,严防畜禽养殖污染回潮反弹。

    3.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不低于93%、90%。危废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6%,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一是严格落实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的年度目标要求。二是开展110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保障农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三是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建立长效机制、突出重点行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法,推动危险废物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推进医疗废物应收尽收、日产日清,保障辖区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安全。

    4.积极落实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督察组转办信访件的整改及销号工作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下阶段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后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的整改工作,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及时解决整改难题,确保在上级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和销号任务。

    5.持续“一个窗口对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新完善重大项目清单,进一步强化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进展跟踪,提前介入进行指导和现场帮扶,做好重点项目审批服务。

    6.积极做好环境应急工作。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企业编制、评估、备案环境应急预案。全面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应急培训、演练,储备环境应急物资。二是落实执法监管责任。将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双随机”及日常的执法监管;在全面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建档,实行问题清单管理。

    7.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强化思想引领,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环境监管执法队伍。持续保持强有力的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方式,狠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企业环保业务培训,提升企业作为第一责任意识。积极妥善解决好环境信访问题,保障好群众权益。

 

 

中共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2024年1月11日

    (联系人:叶君近,联系方式:204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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