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的规定。我局拟调整漳州新城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拟制定收费标准
漳州新城学校学费最高收费标准为9500元/生·学年,下调不限。收取学费应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
二、执行时间
本收费标准自2025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三、执行范围
漳州新城学校
四、征集意见时间与方式
(一)征集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9月1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来电来函
1.通讯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8号201室价格与收费管理股
2.电子邮箱:xcqfgj@163.com
3.联系电话:0596-2031024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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