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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劳监察局在管委会领导和区人事局、劳动局、监察局、总工会、团委、妇联、老龄委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人事工作
1.做好本单位管理的职工档案的收集、鉴别和整理,做到及时收存、妥善保管;负责区管干部档案的收集工作。
2.办理本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职)人员工资、待遇的报批、执行手续。
3.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有关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制定本单位职工管理办法,并负责贯彻实施。
4.就人才引进、干部职工岗位调整等工作,向本单位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5.完成上级人事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劳动工作
1.做好企业职工养老、失业保险扩面征收工作;
2.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劳动就业调节费征缴工作;
3.完成上级劳动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监察工作
1.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
2.受理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3.配合工作中心,进行专项执法监察。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执法监察,保证国家行政法规的贯彻落实。
4.协同镇纪委开展案件查处工作。
四、制订工会、团委、妇联、老龄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办公地点:管委会办公大楼二楼
局 长:余志霆
电 话:252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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